第二部分 要求
1.高級管理層承諾
2.食品安全計劃—HACCP
3.PBMS(Plant-based managementsystem)維護和再評估
4.文件歸檔和記錄
5.內審
6.供應商和原料/投入物批準及性能監控
7.原料和投入物及接收程序
8.第三方服務供應商
9.產品說明書
10.追溯
11.投訴管理
12.產品召回和銷毀
13.產品研發
14.標簽審查及控制
15.產品真實性,索賠及產銷監管鏈
16.交易索賠
17.交叉污染控制
18.配料及配方控制
19.廢棄物和垃圾的隔離及處理
20.植物性意識培訓
第二部分 要求
所有生產現場都應建立和維護必要的環境和操作程序(前提程序),以創建適合生產安全合法食品的環境。此外,任何現場都應根據HACCP準則對其所有產品和工藝進行全面的危害分析,以進行有效識別和控制所有危害。尚未通過全球食品安全倡議(GFSI)基準計劃認證的生產場所必須通過“BRCGS START!”認證(中級水平)或符合GFSI基準的標準提供的具有同等效力的全球市場計劃。在進行GFSI基準計劃或“BRCGS START!”計劃認證時,一般可以與植物性食品全球標準同步進行認證。
1.高級管理層承諾
1.1 生產現場必須有一份現行的標準副本。
1.2 生產現場必須有一份現行的清單A,列出能夠被本標準下認可的并且已經得到了BRCGS的批準的所有植物性產品,并且使用時間小于1年
1.3 生產現場的高級管理人員應通過確保本網站的整體食品安全和/或質量管理體系滿足PBMS的要素,以表明他們對滿足標準要求的承諾。這包括但不限于:
l 確保承諾書或政策涉及符合標準要求的植物性產品的生產
l 確保管理職責政策、組織結構等,包括與PBMS相關的職責
l 指定一位擁有一定PBMS知識和培訓經歷的合格人員來監督福利管理體系
l 確保管理評審過程包含PBMS
l 確保資源管理策略適應PBMS
2.食品安全計劃—HACCP
2.1 生產現場應有一份融合食品法典委員會HACCP準則的能夠充分實施和有效的食品安全計劃。食品安全計劃必須包含對植物性產品和動物源性原料潛在污染的評估。
3.PBMS的維護和再評估
3.1 PBMS應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審查,并在任何可能影響植物性產品和聲明完整性的變更發生之前進行審查。這些變更可能包括:
l 改變用于植物性產品的原料或投入物
l 改變用于植物性產品的原料或投入物的供應商
l 改變原料/配方
l 改變加工條件、工藝流程或設備
l 包裝、儲存或分配條件出現新的風險(例如,已知的成分摻假或其他相關的、已發布的信息,例如類似產品的召回)
l 召回或撤回實施后需要進行的變更
l 與原料、生產過程或產品相關的科學的和/或法規信息的新進展
l 在監控和確認活動中發現的不符合項
l 消費者/客戶投訴
l 政府機關在審核或調查過程中發現的不符合項,例如國家主管機關等
l 改變產量從而影響到產品流、消毒計劃、員工培訓等方面
評審過程中產生的變更應納入PBMS,通過培訓進行適當溝通,形成完整的文件,并記錄驗證過程。
4.文件歸檔和記錄
4.1 生產現場的文件控制政策和程序應包括構成一部分PBMS的文件管理。該體系應包括:
l 所有受控文檔的列表,標識出最新版本號
l 識別和授權受控文件的方法
l 所有文件更改或修訂的原因的記錄
l 用于更新和替換現有文檔時使用的系統
若是以電子形式儲存的文件,還應包括:
存儲安全性制度(例如,授權訪問、修訂控制、密碼保護)
進行備份以防止丟失
4.2 記錄保存政策和程序應包括PBMS記錄的管理,以證明標準的有效實施,并幫助促進BRCGS的認證審核員或其他主管部門的官方驗證。
5.內審
5.1 為達到標準要求而實施的PBMS和程序及活動應包含在生產現場的內審計劃中。每項活動的審計頻率應根據該活動本身和以往的審計情況中的相關風險進行確定;所有活動每年至少覆蓋一次。
參考資料:BRCGS Issue1 Plant-Based Global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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