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版的BRC標準的變化主要有:
一、意圖聲明-基于結果,通過子部分的更具體要求來表述要達到的目標。
二、顏色標示-為審核員提供指引,對于非通告審核方案中兩部分哪些方面要審核到以及相互關聯點給以了指引。
三、重新編號-對標準章節重新排序,條款要求重新編號。完善標準內的概念(思路)。
四、條款要求的合并-對第5版內的一些獨立的條款要求進行了合并,確保出現不符合項時,條款的重要性更加等同。
1、高層管理承諾:重新組織,包含第5版的第三章部分條款,如組織架構(1.2)、質量方針(1.1.1),方針、目標及達成,新1.1.10條款。
2、食品安全管理體系-HACCP:增加了前提方案(2.2), 現有的前提方案需要形成文件,通過前提方案進行的控制需要確認(2.7.3)。
3、食品安全和質量管理體系:
重新組織,部分條款移到了第一章,刪除了(3.4)
“合同評審和以客戶為關注焦點”的條款要求。加入了第五章的不合格品控制條款(5.6)和(3.8)。
內審范圍擴大,包括加工和環境的檢查(3.4.4)。
更加強調供應商和原料的批準及績效監控(3.5),
要求有書面的原料風險的評估以作為供應商批準和抽樣方案的依據(3.5.1.1)。
原料供應商要求(3.5.2)和服務供應商要求(3.5.3)分開。
增加一節加工外包的管理(3.5.4)。
糾正措施(3.7)和投訴處理(3.10)要求包括根本原因的解決。
追溯(3.9)的變化是增加時間的限制,即4個小時內能獲取所有的記錄。
產品召回(3.11.4),如果發生產品召回要在3天內通知認證公司。
4、現場標準:
產品防護的書面風險評估(4.2.1)
高關注區的更衣設施的要求增加(4.8.4)
高關注區和低風險區域的分隔(4.3.5)
布局圖要顯示不同的風險區域(4.3.1),并包含加工和人員的流動(4.3.2)
廠房結構部分(4.4)精簡,但要求沒有改變
增加水的管網圖(4.5.2)
高關注區(4.8.4)和高風險區(4.8.5)的員工設施的要求更具體
化學和物理污染的管理(4.9)和異物的探測及剔除方法(4.10)
內容增多、清潔衛生得到更多的強調,審核包括清潔觀察和拆檢要求明確
清潔標準并確認適合特定的風險(4.11.2)
增加了新的條款(4.11.3),要求提供清潔所需的資源并事先作出安排。
CIP的要求更詳細(4.11.6)
針對廢棄的食物被用作動物飼料而增加一個條款(4.12.2)
蟲害控制一節對工廠內部進行的蟲害控制的要求更加明晰
(4.13.2),增加蟲害控制的深度調查條款(4.13.8)
儲存(4.14)、分發和運輸(4.15)分開為兩節。
5、產品控制
產品設計和開發(5.1)作了細小的修改,要求有新產品開發的范圍限制的明確的指引(5.1.1)
新產品包括變更需要HACCP組長或其授權小組成員簽署批準(5.1.2)
風險評估(5.2.1)和防止過敏原的交叉污染(5.2.4)的內容增加
換產時清除過敏原的清潔方法的確認(5.2.8)和生產線啟動、換產及包裝材料批號改變需要檢查標簽是否正確。
無法防止過敏原的交叉污染時,需要在產品上增加警示語以符合法律或行業的要求(5.2.6)
食品身份保留一節內容增加(5.3)
對產品的來源和身份的保留的聲稱,要求對原料來源的驗證(5.3.1),至少每6個月檢查物料平衡(5.3.2)
評估加工流程以防止污染或身份保留的喪失(5.3.3)
新的包裝材料的要求(5.4.1)增加了分享產品特性和使用方法的信息。
6、過程控制:
加工過程通過配方和規范要求得到控制以至于能夠控制食品安全又能夠保證質量的穩定性(6.1.1)。
增加新的條款包括在生產線啟動和換產時要對生產線進行檢查(6.1.6)。
包裝開始、過程中、換包和包裝材料的批號改變時要檢查確保包裝和標識正確(6.1.7)。
7、人員:要求勞務派遣公司提供被派遣員工培訓記錄(7.1.4),環形耳環不能配帶(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