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建立防范各類不期而遇的傳染病的實驗研究平臺--生物安全實驗室。但如何建和建立什么樣的生物安全實驗室,人們的認識不僅相同。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標準,標準中明確規定了各級生物安全實驗室的通用要求。另外,即將頒布的國標《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也明確地規范建立各級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內容。下面,就各地各有關單位較多在建和待建的BSL-2實驗室,根據國標和我們自身實踐,談談我們認為必須重點注意的一些問題。
一、主要技術指標的確定
BLS-2實驗室主要用于初級衛生服務、診斷和研究,其實驗對象的危害等級為Ⅱ級(中等個體危害,有限群體危害),具體定義為“能引起人類或動物發病,但一般情況下對健康工作者、群體、家畜或環境不會引起嚴重危害的病源體。實驗室感染不導致嚴重疾病,具備有效治療和預防措施,并且傳播風險有限”.據此,待頒布的國標《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筑技術規范對BLS-2實驗室規定了以下技術指標(靜態):
1、潔凈度:無要求
2、最小換氣次數:可開窗通風
3、與室外方向相鄰相通房間的壓差:無要求
4、溫度℃:18~27
5、相對濕度%:30~70
6、噪聲dB(A):≤60
7、最低照度lx:300
*上訴指標是建立BLS-2實驗室的最低要求,建設者可根據實際需要
適當提高相應指標,如潔凈度、壓差等。
二、建筑、結構和裝修要求
現在BLS-2實驗室大多數是在原有建筑物內進行改建,不同于新建的BLS-2實驗室(國標中,要求新建BLS-2實驗室宜離開公共場所一段距離),在與相鄰其他房間之間,存在著一個相對隔離問題。所以在原有建筑物中改建BLS-2實驗室,應重點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 在共用建筑物中建BLS-2實驗室,應設可自動關閉的帶鎖的門,必要時,可設立緩沖區域,如緩沖間等。
2. 如果沒有機械通風系統,應有窗戶進行自然通風,并應有防蟲紗窗。(一般情況下,應有機械通風系統,否則,溫濕度指標難以保證)。
3. 應有防昆蟲、鼠等動物進入和外逃的措施。
三、空調、通風和凈化
為滿足BLS-2實驗室溫濕度要求,宜配備機械空調通風系統,有特殊要求的可增設設計要求,如增設凈化要求并按凈化要求進行送回(排)風系統設計等。這方面,應重點處理好以下幾個問題:
1、可以采用帶循環風的空調系統。如果涉及化學溶媒,感染性材料*作和動物實驗,則應采用全排風系統。
2、生物安全柜與排風系統連接
I級 排風比例100%,密閉連接。
II級 A型 排風比例30%,可排到房間或設置局部排風罩。
B1型 排風比例70%,密閉連接。
B2型 排風比例100%,密閉連接。
3、實驗室內各種設備的位置應有利于氣流由“清潔”空間向“污染”空間流動,最大限度減少室內回流與漏流(生物安全柜一般應置于室內氣流最下游,即最遠離送風口處)。
*生物安全柜的排風不能代替室內排風。
四、排水
含菌污水應經高溫高壓消毒或化學消毒后排放至市政污水排放公用系統。
五、電氣設置
1、應設專用配電箱。
2、電源宜設置漏電檢測報警裝置。
3、應有可靠的接電系統,其接地電阻不宜大于1Ω。
4、實驗室入口應有實驗室工作狀態的文字式燈光訊號顯示。
5、應設緊急發光疏散指示標志。
六、消防
建筑物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
七、應配備的工藝設備
1、 生物安全柜
(1)產生微生物氣溶膠或出現濺出的*作,可使用I級生物安全柜。
(2)處理感性材料,應使用II級生物安全柜;
(3)處理化學致癌劑、放射性物質和揮發性溶媒,應使用Ⅱ-B級生物安全柜。
2、 高溫高壓滅菌消毒柜。
3、 洗眼器,必要時應設置應急噴淋裝置。
*超凈工作臺不屬于生物安全柜,不能用于生物安全*作。
結束語:BLS-2實驗室是用于初步的生物安全實驗,國標明確了相應要求。建立BLS-2實驗室應根據國標、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確定建設目標,建立的實驗室應該是安全的、經濟的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