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間比對:按照預先規定的條件,由兩個或多個實驗室對相同或類似的物品進行測量或檢測的組織、實施和評價。能力驗證也是屬于實驗室間比對的一種形式。
實驗室間比對又可以分為外部機構組織的實驗室間比對和實驗室作為組織者組織的實驗室間比對。
備注:兩者的定義常常被混淆,需要區分清楚。
實驗室內部質量控制 比對試驗的管理要求:
RB/T 208-2016 《化學實驗室內部質量控制 比對試驗》中:第4點 管理要求 提到:
“ 4.1 實驗室應根據年度質量控制計劃的需要制定用于內部質量控制的比對試驗計劃。
4.2 實驗室用于內部質量控制的比對試驗計劃中,應明確各項比對試驗的檢測項目、比對形式、參加人員、預計日期、結果評價準則、不滿意結果的處置要求等內容。
4.3 進行比對試驗時,實驗室應采取必要的措施杜絕弄虛作假、結果串通或結果修正。
4.4 比對試驗完成后,實驗室應對比對試驗的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和評價,并形成比對試驗報告。
4.5 實驗室應針對比對試驗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原因分析,根據其對實驗室出具檢測結果的影響采取糾正措施、預防措施或相應的改進措施。”
1. 人員比對
人員比對試驗是指在相同的環境條件下,采用相同的檢測方法、相同的檢測設備和設施,由不同的檢測人員對同一樣品進行檢測的試驗。
當某項試驗可由多人進行操作時,實驗室可采用人員比對試驗的方式進行內部質量控制,通過安排具體具有代表性的不同層次的兩人或者多人開展比對試驗,考核測試人員的能力水平,判斷檢測人員操作是否正確、熟練,用以評價人員對實驗室檢測結果準確性、穩定性和可靠性的影響。
● 人員比對優先適用于以下情況:
(1)依靠檢測人員主觀判斷較多的項目,例如:食品中的感官、品嘗的項目;(2)在培訓的員工和新上崗的人員;(3)檢測過程的關鍵控制點或關鍵控制環節;(4)操作難度大的樣品或者檢測項目;(5)檢測結果在臨界值附近;(6)新安裝的設備;(7)新開驗的檢測項目。
2. 方法比對
方法比對試驗是指在環境條件下,由相同的人員采用不同的檢測方法對同一樣品進行檢測的試驗。
當某個檢測項目可以由多種方法進行操作時,實驗室可以采用方法比對進行內部質量控制,判斷檢測所遵循的標準或者方法是否被正確的理解并嚴格執行,用以評價檢測方法對實驗室檢測結果準確性、穩定性和可靠性的影響。
● 方法比對優先適用于以下情況:
(1)剛實施的新標準或者新方法;(2)引進的新技術、新方法和研制的新方法;(3)已有的具有多個檢驗標準或方法的項目。
3. 儀器比對
儀器比對試驗是指在相同的環境條件下,采用相同的檢測方法,由相同的檢測人員采用不同的儀器設備對同一樣品進行檢測的試驗。
當某項試驗可由多種設備進行操作時,實驗室可采用設備比對試驗的方式進行內部質量控制,判斷對測量準確度、有效性有影響的設備是否符合測量溯源性的要求,用以評價儀器設備對實驗室檢測結果準確性、穩定性和可靠性的影響。
● 設備比對試驗優先適用于以下情況:
(1)新安裝的設備;(2)修復后的設備;(3)檢測結果出現在臨界值附近的設備。
4. 留樣再測
留樣再測是指在盡可能相同的環境條件下,采用相同的檢測方法、相同的檢測設備和設施,由相同的檢測人員對已完成檢測的樣品在其留樣保存期間進行再次檢測的試驗。
實驗室通過留存樣品的再次測量,比較分析上次測試結果與本次測試結果的差異,用以發現實驗室因偶然因素對實驗室檢測結果準確性、穩定性和可靠性的影響。
● 留樣再測可在下列情況采用:
(1)驗證檢測結果的準確性;
(2)驗證檢測結果的重復性;
(3)對留存樣品特性的監控。
以上四種是常用的比對試驗的方法,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多種比對形式。例如:化學實驗室影響檢測結果的因素很多,不同的因素對應不同的比對形式,通常采用單因素比對試驗,即一次比對試驗只考察一個主要的試驗因素,其他可采用的比對試驗方法有:不同實驗室的環境條件(溫濕度等)比對,不同批次或不同品牌的試劑、器具或耗材比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