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盲樣考核重點關注
a)確保提供盲樣的賦值、不確定度以及相關重要性能(例如穩定性)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b)盡可能見證重要的現場試驗過程,而非僅提供盲樣后在其他非試驗場所等待被評審機構出結果;
c)加標回收率是否滿足相應檢驗檢測標準/規范方法或相關質量控制標準/規范的要求;
d)加標物的基體/形態是否與待測物的基體/形態相同;
e)加標量是否和樣品中所含待測物的測量精密度控制在相同的范圍內。
2.人員比對重點關注
a)試驗人員是否具有代表性;
b)試驗設備、檢驗項目、環境和設施的一致性。
注:試驗人員不應由被評審機構指定試驗操作人員,而是從機構授權開展相應試驗項目的人員中進行抽取。
3.儀器比對重點關注
a)被評審機構是否配備齊全開展申請項目所必需的檢測設備;
b)儀器設備是否能滿足量程和準確度要求,是否在檢定/校準周期內并持續確認有效,是否運轉正常;
c)試驗人員是否熟悉相應儀器的檢驗檢測方法標準;
d)是否具有完備的作業指導書。
4.留樣再測重點關注
a)被評審機構是否有符合標準/規定要求的樣品管理程序;
b)被評審機構是否按照樣品管理程序對樣品進行管理;
c)復測條件的一致性。
5.操作演示重點關注
a)影響檢驗檢測結果的人、機、料、法、環、測等各個要素是否受控;
b)現場試驗操作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c)讀數方式是否正確;
d)引用的外來參數是否受控,數據計算和結果換算是否正確。
6.質量控制的記錄
質量控制的原始記錄至少應包括:
a)檢驗檢測委托單;
b)樣品流轉單;
c)樣品采集原始記錄(適用時);
d)檢驗檢測原始記錄;
e)質量控制的評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