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顯微鏡裝有載物臺下之照明設備,所以不須執行第一到第三步驟。它們被附加在此(步驟1-3)以方便你在遇到顯微鏡與顯微鏡光源分離的情況下使用。
1. 調整顯微鏡與燈源的方向,以便使燈源對準顯微鏡的平面集光鏡子,但至少得距離10英吋遠。
2. 調整光線以便使燈絲能被清楚地聚焦在平面集光鏡上。
3. 調整鏡子,以便使光線從集光鏡中心傳送至載物臺下的聚光鏡中。
4. 置一玻片于載物臺上,并將聚光鏡下移后對準玻片標本,依序由低倍到高倍進行聚焦。
5. 清楚地聚焦在玻片標本上。可能需要稍微提高聚光鏡以便得到足夠的照明。
6. 將燈源上的光圈關至最小。小心地將載物臺下的聚光鏡組旋上(或下),直到此縮小的光圈被聚焦在與玻片同一平面上。此階段切勿聚焦顯微鏡本身(即勿調動載物臺以上的旋扭)。
7. 如果你的顯微鏡具有集中聚光鏡的功能,可經由移動縮小光圈的影像,將聚光鏡調至視野的正中心(大部分你能用到的研究用顯微鏡都必須作此動作,以移動光圈到視野的中心位置)。
8. 打開光圈環,直到光照多角形的光圈環恰可填滿視野。
9. 如果可能,取下一個目鏡。將載物臺下聚光鏡之虹膜光圈關小并看進管中,觀察到接物鏡頭。此時光線應出現對稱。在研究用顯微鏡中,吾人可在此階段為任何不對稱作調整。
10. 打開或關小載物臺下聚光鏡上之虹膜光圈,僅使接物鏡視野的2/3呈現照光。放回目鏡。此時系統校光即已完成,顯微鏡已可作玻片之鏡檢。
11. 在低倍率、中倍率及油鏡頭使用時,必須作些妥協。在你使用的顯微鏡,此種妥協就是調整聚光鏡的高低。你必須藉由移動聚光鏡使之低于正確高度來調整光強度。思考一下,進行此妥協動作時,你將犧牲了什么?
切勿以移動集光鏡、調整載物臺下聚光鏡上之虹膜光圈或加強及減弱燈光的方式來控制光強度。理想的控制方法是使用中性的濾光器(即灰色濾光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