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置熒光顯微鏡操作目錄
1. 目的:使操作者正確地使用倒置熒光顯微鏡,以保證倒置熒光顯微鏡的使用壽命。
2. 范圍:適用于使用者使用倒置熒光顯微鏡的操作過程中。
3. 職責:儀器的使用者對本條例的實施負責。
4. 操作說明
4.1 打開ups電源,接通顯微鏡明視光源電源,打開顯微鏡明視光源開關。
4.2 將透視光裝置立柱向后傾斜,將樣品放入載物臺卡具中放好。
4.3 將透射光裝置的聚光鏡轉盤旋轉至bf檔。
4.4 選擇合適的物鏡,調節焦距,用明視光源強度旋轉及透射光裝置上的光圈調節光源強度。可以使用合適的濾光鏡。
4.5 如進行相差觀察,則將透射光裝置的聚光鏡轉盤轉至ph1檔〔物鏡為10x,20x時〕或ph2檔〔物鏡為63x時〕。并將透射光裝置上的光圈調節器調節至ph位置。
4.6 如進行熒光觀察,操作說明
4.7 關閉顯微鏡明視光源開關,接通高壓汞燈電源,打開開關,待光源穩定后使用。
4.8 用熒光光源視野調節旋鈕和熒光光源光圈調節旋鈕調節熒光的范圍和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