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生物顯微鏡由3部分構成,即:①照明系統,包括光源和聚光器;②光學放大系統,由物鏡和目鏡組成,是顯微鏡的主體,為了消除球差和色差,目鏡和物鏡都由復雜的透鏡組構成;③機械裝置,用于固定材料和觀察方便。
尼康E-600顯微鏡
顯微鏡物象是否清楚不僅決定于放大倍數,還與顯微鏡的分辨力(resolution)有關,分辨力是指顯微鏡(或人的眼睛距目標25cm處)能分辨物體最小間隔的能力,分辨力的大小決定于光的波長和鏡口率以及介質的折射率,用公式表示為:
R=0.61λ /N.A. N.A.=nsinα/2
式中:n=介質折射率;α=鏡口角(標本對物鏡鏡口的張角),N.A.=鏡口率(numeric aperture)。鏡口角總是要小于180˚,所以sina/2的最大值必然小于1。
及中介質的折射率
介質 |
空氣 |
水 |
香柏油 |
α溴萘 |
折射率 |
1 |
1.33 |
1.515 |
1.66 |
制作光學鏡頭所用的玻璃折射率為1.65~1.78,所用介質的折射率越接近玻璃的越好。對于干燥物鏡來說,介質為空氣,鏡口率一般為0.05~0.95;油鏡頭用香柏油為介質,鏡口率可接近1.5。
普通光線的波長為400~700nm,因此顯微鏡分辨力數值不會小于0.2μm,人眼的分辨力是0.2mm,所以一般顯微鏡設計的最大放大倍數通常為1000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