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藥品大致分為二類,一類是具有刺激性腐蝕性藥物,一類是有毒化學藥品。
(1)毒物
某些侵入人體的少量物質引起局部刺激或整個機體功能障礙的任何疾病都稱為中毒,這類物質稱為毒物。根據毒物侵入的途徑,中毒分為攝入中毒、呼吸中毒和接觸中毒。接觸中毒和腐蝕性中毒有一定區別,接觸中毒是通過皮膚進入皮下組織,不一定立即引起表面的灼傷,腐蝕性中毒是使接觸它的那一部分組織立即受到傷害。
毒物的劑量與效應之間的關系稱為毒物的毒性,習慣上用半致死劑量(LD50)或半致死濃度(LC50)作為衡量急性毒性大小的指標,將毒物的毒性分為劇毒、高毒、中等毒、低毒、微毒五級。上述分級未考慮其慢性毒性及致癌作用,我國國家標準GB 5044-85《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根據毒物的LD50值、急慢性中毒的狀況與后果、致癌性、工作場所最高允許濃度等6項指標全面權衡,將毒物的危害程度分為1-Ⅳ級。
(2)刺激性腐蝕性藥物
這類藥物有的有刺激性,對眼睛、粘膜、氣管有刺激作用,腐蝕損害皮膚、組織,對眼睛非常危險。輕微引起喉痛、粘膜紅腫(有的催淚);重者引起氣管炎、肺氣腫,甚至死亡。這類藥物包括:
①酸類、酸酐及與潮氣產生酸的物質。例如硫酸、氟氫酸、硝酸、鹽酸、五氧化二磷、醋酸、醋酸酐、酰氯化合物等。茲將強腐蝕性藥物介紹如下:
(a)硫酸 是強腐蝕性酸類,吸水力強,使組織碳化,與水反應生強熱;與過氯酸、高錳酸鉀反應,能爆炸!
(b)氟氫酸 強腐蝕性酸,傷口異常疼痛,可使體弱傷者疼至休克。
(c)硝酸及氧化氮 強刺激性、腐蝕性,與皮膚或組織中蛋白質作用使之變黃。
②堿類:如氫氧化鈉、氫氧化鉀、氨水(氨氣)、有機胺類及水解生成氨之化合物。前三者對眼睛特別危險。
③鹵素及有機ω-鹵代物。除具有強刺激性、腐蝕性外,還有催淚性并且是強氧化劑。
(3)有毒化學藥品
我們指那些吸入微量即能致死的化學藥品是劇毒藥品,水銀及汞鹽、氰化物(氰氫酸、氰化鉀……等)、硫化氫、砷化物、一氧化碳、馬錢子堿……等等都是劇毒藥品。
其他毒物也是很危險的。有毒藥品對人體的作用,使組織器官受傷;現將他們的毒性列於下面:
①使窒息:如一氧化碳與紅血球結合而中毒,氰化物與血液結合而使中毒,硫化氫使呼吸器官麻庳而中毒。硫化氫的毒性不比氰化氫低,但它有味,使人警覺,立即采取措施,或離開,如吸多了,就不覺臭味,反而帶甜味,十分危險。
②擾亂人體內部生理、損壞器官,這類毒藥引起系統性中毒,而且每種毒物有其損害的對象。如苯深入骨髓,損害造血器官,結果引起患者全身無力、貧血、白血球低等等;鹵代烷使肝腎及神經受損害,鋇鹽損害骨骼,汞鹽損害大腦中樞神經等等。
③麻醉作用:乙醚、氯仿等。
④過敏性藥物:引起某些人的過敏反應,最常見的是接觸性皮炎。
⑤致癌性藥物。我們已經知道很多藥物是致癌性的。像鉛、汞、鈹、鎘……等長期接觸能導致癌癥。
尤以下述化合物為最:
(a)石棉。
(b)苯并芘等稠環化合物,存在於瀝青、煙道(煙囪)灰中,煙葉燃燒亦有苯并芘生成。掃煙道灰工人和吸煙的人肺癌發病率很高。
(c)聯苯胺、β-萘胺等染料中間體,長期接觸,膀胱癌發病率高,固此在英國、日本,美國的許多州的法律亦嚴禁生產和使用聯苯胺和β-萘胺。在醫學化驗所檢查潛血仍用聯苯胺,工作人員應特別小心。
(d)第二級亞硝胺:現在醫學上已證明第二級亞硝胺的致癌率是很高的, 有些地方性的癌癥是由於該地居民喜食某種含有亞硝胺的食物或水源有亞硝胺。
實驗室使用亞硝胺或合成亞硝胺時應特別注意。
(e)某些染料:如二甲基黃等。
其他致癌性藥物很多,由於篇幅所限,不能在此一一枚舉。
⑥放射性藥物:嚴重損壞器官,使細胞遺傳基因改變。
應注意:
實驗操作:
(1)遇到危險或不安全操作時:經常考慮是否有安全些的操作,用較安全操作代替危險操作。
例如在選用溶劑方面,優先考慮毒性較小的乙醇、丙酮、石油醚;用較安全的二氯甲烷、乙醇代替劇毒的苯、氯仿、四氯化碳等等。
在實驗室制造氧氣用較安全的雙氧水法代替氯酸鉀法。
很多實驗室喜用水銀封攪拌;其實用硅油(或其他潤滑劑)封的針筒式磨口密封攪拌安全而密封性能良好,很易用針筒改裝的。
(2)攪拌均勻,防止局部反應:有些激烈反應,如不及時攪拌,放出熱量積聚于局部,局部反應愈來愈迅速、猛烈,而發生危險。控制這種反應,最好使用高速攪拌,外部冷卻。
(3)控制反應溫度:溫度愈高,反應愈快。每升高十度,反應速度約增加二倍左右。一般選用溶劑(沸點固定),使反應局限于該溶劑的沸點附近。此外,用加料速度,外冷等手段控制反應溫度。
(4)注意誘導反應后,再正常加料:很多化學反應,尤其是有機反應,物料混合后,即使加熱,也不立即起反應,但一旦發生反應,就很猛烈,易造成事故。對這類反應,大多數控制加料,先加料少量,加熱誘起反應。如無反應,勿大量加料,只能再加少量料,直到誘起反應以后,再正常慢慢加料,連續反應。
(5)整個實驗過程,密切注意觀察和記錄反應現象:許多反應,在出意外之前,都有些先兆,如溫度上升、壓力增高、冒白煙等等,使許多有經驗的人,及時觀察,避開去,或者早已準備措施在手。發現了危險先兆,可以采取緊急措施,如關火、冷卻,內部加冰、加水降溫至反應溫度以下等。
(6)操作要注意不讓有害氣體逸出:可回流的冷卻回流,可吸收的吸收。注意冷凝效率和吸收效率。用安全的密閉操作,代替開口操作。
試劑儲存:
①所有藥品都有明顯標簽,標明藥品名稱、質量規格及來貨日期;最好還有危險性質的明顯標志。
標簽日久會受腐蝕氣體損壞,甚至全部剝落,如果不及時換新標簽,就會變成無名物,有誤用的危險。
注上來貨日期,或制造日期,對於易變質物可以正確判定應否銷毀。
②分類存放,互相作用藥品不能混放,必須隔離存放。易燃物、易爆物及強氧化劑只能少量存放。
③貯存室或藥柜必須保持整齊清潔。
④經常檢查藥品瓶子或其他包裝完整情況,標簽是否完整,有無其他危險潛伏。
⑤無名物、變質物要及時清理銷毀。
危險藥物分類存放的原則及存放要求:
①易揮發藥品:遠離熱源火源,于避光陰涼處保存,通風良好,不能裝滿。
這類藥品多屬一級易燃物、有毒液體。對這類藥品貯存要加以特別注意,最好保存在防爆冰箱內,家庭冰箱指示燈、恒溫控制開關、馬達起動都可能打火,因此使用家庭冰箱時,不要聯接內指示燈,并將冰箱放在寬闊通風良好處,這樣冷凍機排出的熱氣便易於散開。 大量易燃物存放室應隔離建造,或在一樓,符合易燃物建筑標準。 存放易燃物的地方應掛有易燃物標志和不準吸煙的牌子。 存放易燃物室內應通風良好,但是室內不應有排風扇。 存放附近應有滅口器材及處理灑出藥物的器材。
②腐蝕性液體:放於底下,以免不慎跌下,灑出發生燙傷事故。
③發生有毒氣體或煙霧的藥品:存於通風櫥中。
④劇毒藥品:鎖上。
⑤致癌藥品:有致癌藥品的明顯標志,鎖上。
⑥互相作用的藥品:隔離存放。
⑦特別保存的物品:
金屬鈉、鉀等堿金屬,貯於煤油中。黃磷,貯於水中。上述兩種藥物,很易混淆,要隔離貯存。苦味酸,濕保存,要時常檢查是否放干了。鎂、鋁(粉末或條片),避潮保存,以免積聚易燃易炸氫氣。吸潮物、易水解物,貯於干燥處,封口應嚴密。易氧化易分解物,存於陰涼暗處,用棕色瓶或瓶外包黑紙盛裝。但雙氧水不要用棕色瓶(有鐵質促使分解)裝,最好用塑膠瓶裝外包黑紙。
⑧放射性物品未經幅射物質管理部門批準,不得存放使用!
不能混放的藥品:
凡能互相起化學作用的藥品都要隔離,對那些互相反應產生危險物、有害氣體、火焰或爆炸等危險的藥品,尤其要特別注意。
下述幾類是必須隔離的藥品:
①氧化劑與還原劑及有機物等不能混放。
②強酸尤其是硫酸忌與強氧化劑的鹽類(如高猛酸鉀、氯酸鉀……等)混放;與酸類反應發生有害氣體的鹽類(如氰化鉀、硫化鈉、亞硝酸鈉、氯化鈉、亞硫酸鈉等等),不能與酸混放。
③易水解的藥品(如醋酸酐、乙酰氯、二氯亞砜等等)忌水、酸及堿。
引發劑忌單體混放。潮濕保存。
④鹵素(氟、氯、溴、碘)忌氨、酸及有機物。
⑤氨忌與鹵素、汞,次氯酸、酸類及汞等接觸。
⑥許多有機物忌氧化劑、硫酸、硝酸及鹵素。
⑦兩種藥品互相反應,放出有害或劇毒氣體。
化學危險品廢物的處理:
凡是具有毒性、腐蝕性、強氧化性、強還原性、自燃性、惡臭的物質及其溶液,以及易爆、易燃物質均為化學危險品。如在實驗中經常接觸和使用的堿金屬、金屬氫化物、有機金屬化合物、毒性氣體、氰化物、酰鹵、重氮化合物、硝基化合物、N-亞硝胺、過氧化物、毒性有機膦化物、氯磺酸、發煙硫酸、汞、重金屬鹽皆屬危險品之列。這些危險品一旦成為實驗后的廢物,必須及時妥善處理或銷毀,以免造成意外事故。
小常識:
凡有害或有刺激性氣體發生的實驗應在通風柜內進行,加強個人防護,不得把頭部伸進通風柜內。
腐蝕和刺激性藥品,如強酸、強堿、氨水、過氧化氫、冰醋酸等,取用時盡可能帶上橡皮手套和防護眼鏡,傾倒時,切勿直對容器口俯視,吸取時,應該使用橡皮球。開啟有毒氣體容器時應帶放毒用具。禁用裸手直接拿取上述物品。
不使用無標簽(或標志)容器盛放的試劑、試樣。
實驗中產生的廢液、廢物應集中處理,不得任意排放;酸、堿或有毒物品濺落時,應及時清理及除毒。
往玻璃管上套橡皮管(塞)時,管端應燒圓滑,并用水或甘油浸濕橡皮管(塞)內部,用布裹手,以防玻璃管破碎割傷手。盡量不要使用薄壁玻管。
若不慎將濃酸和濃堿濺在身體上,用水徹底沖洗表面直到皮膚上無殘留的化合物為止。肥皂有利于去除化合物。若不慎少量濺在實驗臺和地面,必須及時用濕抹布擦洗干凈,換掉所用被污染的衣服,在更換過程中小心再次被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