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永樂三年(1405年)三保太監鄭和(原姓馬,皇帝賜姓鄭,云南人。)奉圣旨率領士兵27800人,建造樓船62艘,從南京出發,至泰國、越南、新加坡、龍牙門、馬辰、泗水、帝汶島、呂宋、馬達維亞、馬六甲、斯里蘭卡等地,先后7次,最遠到過印度和非洲東岸,國威遠播,傳達中國文化,交流中外物產,是中國最光榮的宣慰使節。
據明代費信著《星槎勝覽》記載,三保太監當時帶當時去帶去許多蔬菜、菜種,以及魚肉之類,以及魚肉之類,因為生魚離水仍能生存很久,所以帶去不少烏鱧魚,(即生魚),作為船夫的伙食。因為這種魚適宜在亞熱帶繁殖,故傳布到南洋各地,數百年來,南洋一帶,到處都有生魚上市,產量甚高。后由華僑傳播,而今美洲各地都有它的“子孫”,并成為華僑常吃的魚類之一。外國人也很喜歡吃,稱它為“唐人魚”。
另據《星槎勝覽.蘇門答剌國》中有一段說:“其有一等瓜,皮若荔枝,如瓜大。未剖之時,其臭如爛蒜;剖開如囊,味如酥油,香甜可口。”這種一等瓜就是由三保太監帶回中國的,即今天我們日常吃的苦瓜。苦瓜適宜于熱帶、亞熱帶地區生長,我國廣東、臺灣,以及閩南都有生產,其他各省,則不易得見。此外,三保太監還帶回很多名貴物產,如燕窩、魚翅,爪哇的水果——榴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