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1月25日,火燒島東南海域發生8級地震。福建沿海各地普遍強烈有感,廣東部分沿海地區也有震感。由于地震發生在海中,距海岸較遠,所以臺灣島破壞較輕。4月24日臺灣島又發生7.4級余震,災情比火燒島主震更加嚴重。在震中區花蓮死5人,傷12人,無家可歸者達212人,房屋全毀32棟,半毀83棟。位于大魯馬山上的震中以西,有一條長2.5公里、最大垂直位移70厘米的地震斷層。半濱至光復的公路路基下陷多處。花東公路的瑞穗大橋嚴重損壞。大魯馬山一帶出現大規模山崩。臺灣省是我國強震且多震區之一。從1901年至1973年在臺灣地區共發生6級以上的地震257次,占全國的46.8%,大于7級的地震35次,占全國的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