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2月5日6時46分,在離臺南市約14公里處發生6.5級地震。地震造成77人死亡,469人受傷,除廟宇、學校及其它公共建筑,豚舍及肥舍等非住宅建筑物倒坍者外,民房全毀者達1971間,半倒者達1606間。永康鄉受災最為慘重。災區有顯著的地震斷層、地裂、噴水冒沙等地質變動現象。地震引起的斷層延長可達12公里。地形變最顯著者為新化斷層,其最大水平錯動達2.2米,垂直錯動達2米,地裂寬1米,深3米以上,延長5公里。噴沙出口直徑達5厘米,噴出的砂有兩種,一種為青灰色,另一種為黃灰色。鹽水溪以西的井水變咸苦而不能食用。地震的有感區域最遠處達19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