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年6月5日12時21分,花蓮海域發生8級地震。據日本學者所著《昭和十年臺灣震災志·臺灣地震史》記載,在花蓮港海域發生地震,全島有震感,波及奄美大島。花蓮港、臺中及石恒島為強震。全島均受破壞,最重在臺中以北,死5人,傷20人,住房全壞273戶,半壞277戶,破損980戶。在花蓮港、基隆港及臺東之東北約100公里的海域,分別感到海震。在花蓮港,6月份有感余震38次,其中于7日6時53分及9日21時23分發生兩次稍大的余震。有感區域半徑為200-300公里,波及范圍東部到硫球群島的石恒島、奄美大島;南部波及臺灣全島,福建省沿海。花蓮海域地震發生在臺灣東部地震帶上,該地震帶是菲律賓板塊與歐亞板塊直接碰撞的地帶,也是我國地震活動性最高的板間地震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