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稻田中放養速生魚類以增加經濟收入的一種措施。在中國具有悠久的歷史,稻田養魚有稻、魚并作和稻、魚輪作兩種基本形式。
主要指稻魚并作,魚取食大量的低等藻類和雜草,也取食浮游動物、小型昆蟲、螺類以及部分農業害蟲,限制了稻田生態系統中物質和能量流的外溢,使之轉化為魚產品,并以魚糞便的形成歸還給土壤,改善了水稻生長發育的環境條件。稻田養魚宜放養適于淺水生活、能充分利用稻田中天然餌料的鯉、鯽、草魚等速生魚類,并采取設置魚溝、魚坑,選擇高效低毒農藥,把化肥用作基肥,作追肥時宜次多量少等措施加以適當解決。
南方一些地區的冬水田休閑期長,還可放養部分鰱、鳙魚,并適當加大放養密度,一般每公頃產鮮魚400-500kg,高的可達750kg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