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民航總局制定的航空快遞發展規劃、有關規定和市場需要;
(二)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三)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2500萬元;
(四)具有固定的獨立營業場所;
(五)具有必備的地面交通運輸設備、通訊工具和其他業務設施;
(六)具有較健全的航空快遞網絡和電腦查詢系統;
(七)具有與其所經營的航空快遞業務相適應的專業人員;
(八)民航總局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
(一)符合民航總局制定的航空快遞發展規劃、有關規定和市場需要;
(二)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三)企業注冊資本不少于2500萬元;
(四)具有固定的獨立營業場所;
(五)具有必備的地面交通運輸設備、通訊工具和其他業務設施;
(六)具有較健全的航空快遞網絡和電腦查詢系統;
(七)具有與其所經營的航空快遞業務相適應的專業人員;
(八)民航總局認為必要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