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特殊物品是指通過攜帶、托運或者郵遞入出境的,在傳染病傳播方面有特殊意義,需要特殊管理的微生物、人體組織、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以及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動態公布的其它入出境特殊物品名錄。
(一)微生物
包括病毒、細菌、真菌、放線菌、立克次氏體、螺旋體、衣原體、支原體等醫學微生物的菌種或毒株、醫用抗生素菌種。
(二)人體組織
包括人體器官、組織、細胞、人胚活細胞組織。
(三)生物制品
生物制品是應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細胞工程、蛋白質工程、發酵工程等生物技術獲得的微生物、細胞及各種動物和人源的組織和液體等生物材料制備,用于人類疾病預防、治療和診斷的藥品。
包括細菌類疫苗(含類毒素)、病毒類疫苗、抗毒素、細胞因子、體內及體外診斷制品以及其他活性制劑(包括毒素、抗原、變態反應原、單克隆抗體、重組DNA產品、抗原-抗體復合物、免疫調節劑、微生態制劑、核酸制劑等。)
(四)血液及其制品包括全血、血漿、血清、臍帶血、血細胞、球蛋白、白蛋白、纖維蛋白原、因子制劑、血小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