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是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依照國家檢驗檢疫法律法規規定,對進出境的商品(包括動植物產品),以及運載這些商品、動植物和旅客的交通工具、運輸設備,分別實施檢驗、檢疫、鑒定、監督管理和對出入境人員實施衛生檢疫及口岸衛生監督的統稱。
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的主要內容和目的是:
1、對進出口商品進行檢驗、鑒定和監督管理,保證進出口商品符合質量(標準)要求、維護對外貿易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的順利發展。
2、對出入境動植物及其產品,包括其運輸工具、包裝材料的檢疫和監督管理,防止危害動植物的病菌、害蟲、雜草種子及其它有害生物由國外傳入或由國內傳出,保護本國農、林、漁、牧業生產和國際生態環境和人類的健康。
3、對出入境人員、交通工具、運輸設備以及可能傳播檢疫傳染病的行李、貨物、郵包等物品實施國境衛生檢疫和口岸衛生監督,防止傳染病由國外傳入或者由國內傳出,保護人類健康。出入境檢驗檢疫工作的主管機關是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