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檢證書是由我國商品檢驗機構(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商品檢驗證明書。它屬于一種由“非當事人” 按照申請人的委托,對某項商品進行檢驗以后,所作出的公證鑒定和證明。在我國,進出口商品統一由國家商品 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并負責出具各種檢驗證書。
檢驗證書的主要作用在于:
其一,它是出口人憑以交單結匯和銀行憑以議付或付款的結匯單據之一。當信用證要 求提供檢驗證書時,出口人必須按規定交付各種證書,而不能以別的單據來頂替。證內所列的內容如果與信用證的規定不符,銀行將拒絕議付或付款。
其二,它是證明賣方交貨的品質、數(重)量,包裝的安全以及衛生條件 等是否符合合同規定的依據。如果證書所列的內容與合同不符,進口人有權據以拒付貨款、拒收貨物甚至提出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