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檢驗檢疫局向荷蘭出具了第一份輸歐花生制品衛生證書。該批出口烘烤花生制品共12000公斤,貨物總值11160美元。
據了解,根據歐盟委員會的《因黃曲霉毒素污染風險而加強對某些第三國進口食品進行特殊控制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要求,原產地為中國或者從其地發運的花生及花生制品輸入歐盟必須附有中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照歐盟要求的格式出具的衛生證明,且衛生證明自發放之日起4個月內有效。
針對這一情況,為了做好輸歐花生檢驗檢疫出證和監管工作,確保輸歐花生的質量符合歐方要求,檢驗檢疫人員認真研讀了相關文件,針對主管機構與印章一致性、證書有效期等問題進行了深入研討,圓滿完成了歐盟頒布《決議》后對第一批輸歐花生的檢驗檢疫出證和監管工作,向荷蘭出具了北京檢驗檢疫局第一份輸歐花生制品的衛生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