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訂艙——定艙是托運人(shipper)或其代理人根據其具體需要,選定適當的船舶向承運人(即班輪公司或它的營業機構)以口頭或訂艙函電進行預約申請貨物運輸,并填寫貨物(進)出口委托書。訂倉單上通常會有貨名,重量及尺碼、起運港,目的港、收發貨人、船名等內容。承運人對這種申請(預約)給予承諾后,就會在艙位登記薄上登記,即表明承托雙方已建立了有關貨物運輸的關系,并著手開始貨物裝船承運的一系列準備工作。
2、報關、貨物裝箱:拼箱是指,由集裝箱貨運站將分屬不同貨主但流向相同的零星貨物拼裝為整箱予以運輸。在此之前須向海關辦理貨物出口報關手續,私人物品出口報關時,需貨主提供的單證主要有:護照、目的地所在國的有效簽證、出口貨物清單(含貨物名稱、件數、重量、尺寸、貨物價值)、代理報關委托書、貨物托運(出)進口委托書。
報關所需各種單據:
*如果您出國移民:請帶護照正本、移民紙復印件兩張、物品清單(中文兩份、英文一份)、托運物品件數、體積、標志和估算的重量清單,以及收貨人(地址、電話、傳真)。
*如果您是臺灣、香港、澳門居民:請帶臺胞證(或居留證)、學習或工作證明、新購物品發票、物品清單、體積和估算的重量清單以及收貨人(地址、電話、傳真)。
*如果您是外國人:請帶護照或復印件、新購物品發票、離任職證明(正本)物品清單、體積和估算重量清單以及收貨人(地址、電話、傳真)。
*請填寫訂艙委托書(必須提供目的地準確的聯絡方式,將全部運費寫在委托書上,以備日后確認)。
另:※報關所需時間為貨物包裝入庫后,3個工作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