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免驗的進出口商品的生產企業,必須建立完善的質量體系。
進口商品的生產企業應當經國家商檢局認可或者有認證協議的有關機構實施考核,并獲得其頒發的質量體系評審合格證書。
出口商品的生產企業應當由中國出口商品生產企業質量體系(ISO9000)工作委員會認可、并經國家商檢局注冊的評審機構考核,獲得其頒發的生產企業質量體系評審合格證書。
(二)申請免驗的進出口商品質量應當長期穩定,商檢機構檢驗合格率連續3年達到100%;
(三)進口商品的中國用戶或者出口商品的外國用戶對申請免驗的進出口商品沒有質量異議。
涉及安全、衛生和下列有特殊要求的進出口商品不能申請免驗:
(一)糧油食品、玩具、化妝品、電器等;
(二)列入進口商品安全質量許可證管理的商品;
(三)品質易發生變化的商品或者散裝貨物;
(四)合同要求按照商檢證書所列成份、含量計價結匯的商品;
(五)用于進出口危險貨物的包裝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