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轉關運輸應具備的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轉關運輸貨物監管辦法),申請辦理轉關運輸的企業應是經海關核準的報關單位,從事轉關運輸貨物的境內承運人需向海關辦理企業、運輸工具及駕駛人員的注冊手續,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提供經濟擔保;同時,還需具備下列條件:
(1)指運地和起運地設有海關機構的;
(2)運載轉關運輸貨物的運輸工具和裝備具有密封裝置和加封條件;
(3)轉關運輸貨物未經海關許可,不得開拆、改裝、調換、提取、交付,對海關在運輸工具和貨物上施加的封志包括經海關認可的商業封志不得開啟和損壞。
轉關運輸應辦理的手續以及需交驗的單證:
在辦理轉關運輸手續時,申請人應按照(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轉關運輸貨物監管辦法)的規定,向海關如實申報,并交驗下列單證:
(一)進口轉關
(1)向指運地海關提出轉關申請
在指運地報關行錄入、打印“進口轉關貨物聯系單”,并加蓋申請單位報關章,連同以下單證向進境地海關申請辦理轉關手續:
A.提單、發票、裝箱單等有關貨運單證;
B.如申請辦理屬進口許可證管理的轉關運輸貸物,還應交驗進口許可證,如屬保稅貨物,應交驗海關核發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海關審核后,對符合條件的,予以簽發“進口轉關運輸貨物聯系單”封交申請人帶交進境地海關。
(2)向進境地海關申請辦理轉關手續
申請人填報一式三份(進口轉關運輸貨物申報單》,并連同以下單證向進境地海關辦理轉關運輸手續:
A.“進口轉關運輸貨物聯系單”關封一枚;
B.進口貨物提單、發票、裝箱單等貨運單證;
C.如申請辦理屬進口許可證管理的轉關運輸貨物,還應交驗進口許可證,如屬保稅貨物,應交驗海關核發的加工貿易登記手冊;
D.海關核發的承載轉關運輸貨物的車輛或其它運輸工具監管本;
(3)進境地海關審核(包括查驗)后,對符合要求的予以辦理轉關手續,并將一聯轉關申報單封交申請人帶交指運地海關辦理報關手續。
(二)出口轉關需辦理出口轉關運輸的貨物,在向起運地海關辦理出口報關手續時,應加填{出口轉關運輸貨物申報單)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