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違約金、定金、賠償金以外的其他適用于合同當事人的違約責任形式,大多屬于各種具本合同的特殊違約責任,由有關部門按有關法規加以具體規定。
這是一條含義十分廣泛的規定。至于究竟采取什么樣的補救措施,應視合同的類型和具體違約情況而定。
如:在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如果賣方交貨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可以要求賣方修理有缺陷的貨物、更換貨物或減低價金等。
這是一條含義十分廣泛的規定。至于究竟采取什么樣的補救措施,應視合同的類型和具體違約情況而定。
如:在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如果賣方交貨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可以要求賣方修理有缺陷的貨物、更換貨物或減低價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