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征
主要是主體的變更。即原合同當事人一方或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發生了整體轉移,而合同客體(標的)并沒有發生變化。
(2)條件和程序
由于轉讓合同權利、義務,關系到當事人各方的經濟利益并可能產生重大后果,因此,合同的轉讓必須在下列法定條件下進行:
①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具有可轉讓性,即合同能夠轉讓,而且轉讓后,合同約定的標的仍然能夠實現;
②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將其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必須取得其他各方的同意;
③合同的轉讓必須采取書面形式;
④凡我國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由國家批準的合同,其權利和義務的轉讓必須經原批準單位批準(原批準合同中已約定可轉讓的則不必再批)。
主要是主體的變更。即原合同當事人一方或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發生了整體轉移,而合同客體(標的)并沒有發生變化。
(2)條件和程序
由于轉讓合同權利、義務,關系到當事人各方的經濟利益并可能產生重大后果,因此,合同的轉讓必須在下列法定條件下進行:
①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具有可轉讓性,即合同能夠轉讓,而且轉讓后,合同約定的標的仍然能夠實現;
②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將其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必須取得其他各方的同意;
③合同的轉讓必須采取書面形式;
④凡我國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由國家批準的合同,其權利和義務的轉讓必須經原批準單位批準(原批準合同中已約定可轉讓的則不必再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