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是兒童日常生活中接觸最多的物品。除了供小朋友玩耍外,玩具也是引導兒童學習的好工具。以下介紹幾種有關玩具的小常識。
一、選購:
1、客觀判斷:
兒童時期是人生的基礎階段,從胎兒、新生兒、嬰幼兒、學齡前兒童到青少年都處于不斷生長發育的過程中。其動態特征與成人不同,在各個年齡段也有很大差異。需要切合實際地考慮孩子的智力發育及體能發展的程度來選購合適的玩具。
從出生至1周歲為嬰兒期, 這個時期的生理特點為生長發育期比任何時期都快,神經發育也很迅速,免疫力弱,易患感染性疾病。可選購如軟體填充玩具、撥浪鼓、擠壓/發聲玩具等。1周歲至3周歲為幼兒期,這個時期的生理特點是體格生長速度較嬰兒期緩慢,語言和動作能力明顯提高,自己會走動,但沒有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易發生意外事故。可選購如球、拖拉玩具、積木、玩具房子、玩具車、拼圖玩具、沙灘玩具等;4周歲至6周歲為學前期,這個時期兒童的體格發育繼續增長,仍有輕度的手腳不靈活,有粗心及不安靜等特征。可選購三輪車和頭盔、自行車、智力拼圖(10-20塊)、玩偶及服飾、故事書、帶有人物和飾物的玩耍場景等玩具。6周歲至9周歲為學齡兒童,喜歡玩耍具有技巧和智力的游戲。可選購風箏、自行車和頭盔、滑冰鞋和保護性用品、手工藝用品、玩偶,木偶和演戲小丑、運動器械、拼圖玩具及棋類等玩具產品。
2、使用說明:
(1)看適用年齡范圍。一般的玩具在使用說明中都會標明該玩具的適用年齡范圍,可以根據小孩的年齡選購。這主要有兩重意義:第一,玩具本身是為該年齡段的兒童設計的;第二,不在此年齡段的兒童使用該產品存在危險性。
(2)看安全警示語。玩具隱含的一些危險性生產廠會通過警示語做出提醒。如“打開包裝后,請立即將包裝塑料袋棄置。”、“非救生用品,只能在淺水中使用”、“不適用于3歲以下兒童”等。購買及使用玩具時,一定要仔細閱讀警示語,可避免誤用玩具的危險發生。
(3)看有效日期。有些產品是指定在有效期內使用的,可避免使用過期產品。
(4)看使用方法。復雜的玩具,如兒童自行車、學步車、電腦學習機等,應有詳細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在選購時應注意這一點。
(5)看組裝程序圖。組裝玩具不論是由成人組裝或兒童自行組裝都應有組裝程序圖。
二、維護保養:
1、看使用說明:
一般需要維護保養的玩具,在使用說明中應標明維護保養的方法。尤其是復雜的玩具或嬰兒玩具。嬰兒玩具應注意是否有清潔或消毒的方法,例如是否可以水洗或高溫消毒等。
2、定期進行檢查:
對三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應特別注意進行定期檢查,檢查內容如緊固件(如螺絲釘)是否松動;毛絨玩具上的小零件(如眼睛、鼻子等)是否松脫;塑料玩具的外殼有否破裂引起其它危險的產生等。
3、定期保養:
充電的玩具應注意過量充電導致的壽命減少。干電池用完應及時取出。童車應定期進行加潤滑油防銹等保養工作。毛絨玩具應定期清洗,以減少細菌滋生等。
三、拒絕“三無”產品:
根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所有國內生產和銷售的產品都應標明廠名、廠址及合格證,并應用規范漢字標明。進口玩具,也應有中文的玩具使用說明。玩具的使用說明上面提供了許多有關產品的信息,應該仔細閱讀。拒絕“三無”產品,因此在選購玩具時,應注意玩具使用說明是否規范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