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電機產品常識
防爆電機產品的種類較多,包括低壓防爆電動機、高壓防爆電動機、隔爆型和增安型電動機、粉塵防爆電動機等產品,主要使用在含有爆炸性氣體、煤塵或粉塵等爆炸性危險場所,防爆電機產品的防爆性能達不到要求,將對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構成極大威脅。上個世紀六十年代初,我國開始對防爆產品發放防爆合格證。對重要的工業品實行生產許可證后,現階段又將防爆電機產品納入生產許可證管理。
防爆電氣產品必須嚴格按國家標準設計、制造和檢驗,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對防爆電氣產品都實行強制性質量管理。我國自上世紀90年代初就開始對部分防爆電氣產品實行生產許可證制度,防爆電機列入其中。同時煤礦用防爆電機也實行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管理制度,兩種制度形式接近,都要對產品的圖紙、技術文件和樣機進行審查、檢驗,而且要對生產企業的工廠條件進行現場評審。
防爆電機產品需經取得防爆合格證后才能制造銷售,不同類型,不同型式防爆結構的防爆電機產品均需取得防爆合 格證。一些企業以一個合格證代替自家的幾個產品,或通過復印更改的方式弄虛作假,欺騙用戶。所以,用戶還需提高警惕,每種防爆產品都要求企業提供防爆合格證,必要時可以按照合格證上的檢驗中心電話地址等與檢驗中心取得聯系,便于印證真偽。同時檢驗中心也有必要幫助廣大用戶,提高安全意識,明確標準法規,增強對防爆產品質量優劣的判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