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也稱功能食品。按我國《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中的定義,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調節機體功能,不以治療為目的的食品”。這類食品除了具有一般食品必備的營養和感官功能(色、香、味、形)以外,還具有一般食品所沒有的或不強調的食品的第三種功能,即調節生理活動的功能。保健食品在國外的稱謂不盡相同,日本稱之為功能性食品,在歐美一些國家稱之為健康食品、營養食品、改善食品等。
現代科學認為,人體在健康態和病態之間存在一種第三態——誘發病態。一般食品為所有人所攝取,人體從中獲得各類營養及所需能量,并滿足人們對色、香、味、形的感官要求。藥品為病人所服用,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一般不要求其具備提供營養和能量的功能。保健食品是為第三態而人群設計,促使機體向健康態轉化,達到增進健康的目的。
保健食品具有以下一些特點:
² 是食品而不是藥品 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不追求臨床療效,也不能宣傳治療作用。而通過調節機體內環境平衡與生理節律,增強機體的防御功能,從而達到保健康復的目的。
² 調節機體功能 一般保健食品具有調節人體某一種功能的作用,如免疫調節功能、延緩衰老功能、改善記憶功能等。
² 適于特定人群食用 一般食品提供給人們維持生命活動所需要的各種營養素,而保健食品具有調節人體某一個或幾個功能的作用,因而只有某個或幾個功能失調的人群食用才有保健作用。
我國現有的保健食品,經衛生部批準的保健功能有22項,即免疫調節、延緩衰老、改善記憶、促進生長發育、抗疲勞、減肥、耐缺氧、抗輻射、抗突變、調節血脂、調節血糖、改善腸胃功能、改善睡眠、改善營養性貧血、促進泌乳、美容、改善視力、促進排鉛、清咽潤喉、調節血壓、改善骨質疏松、對化學性損傷有保護作用等。
以上這些保健功能按其應用范圍和服務對象不同,通常可分為以下三類,一是營養保健食品,即以增進健康和各項體能為主要目的的保健食品,食用對象可以是一般健康人群或是亞健康人群,如螺旋藻、靈芝、雙歧桿菌等;二是專用保健食品,即以特殊生理需要或特殊工種需要的人群為食用對象的保健食品,如DHA、鋅、卵磷脂等;三是防病保健食品,即主要供給健康異常人食用的保健食品,以防病抗病為目的。
因此,對于不同年齡、性別以及不同健康狀況者,在選用保健食品時,應當根據自己的健康狀況并在醫生指導下,合理選購與食用有針對性的保健食品,才能起到增強機體的防御功能,達到保健康復的目的。
我國的保健食品事業方興未艾,經歷了三個階段,產生了三代產品:
² 第一代產品 包括各類營養強化食品,即人們僅根據食品中的各類營養素和其他有效成分的功能類推斷該類產品的保健功能,而這些功能沒有經過任何實驗予以證實。
² 第二代保健食品 必須經過人體及動物實驗,證明該產品具有某項保健功能。
² 第三代保健食品 不僅需要經過人體及動物實驗證明該產品具有某項保健功能,還需查明具有該項保健功能的功能因子的結構、含量及其作用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