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配制食醋標準的出臺,調味品行業對醋酸的需求量也大大增加了。由于利潤豐厚,于是一些生產廠家蜂擁而上,市場上的“醋酸大戰”硝煙彌漫,食品添加劑醋酸的質量合格與否又直接關系著人民身體健康與否。所以筆者認為有義務、有責任把有關問題公布與眾,以引起醋酸生產廠家和有關執法部門的高度重視。
市場方面:由于配制食醋對醋酸的需求增大,醋酸生產廠家群雄并起,魚龍混雜,外地醋酸生產廠家也是虎視耽耽,乘隙而入,造成市場供應飽和甚至過剩,競爭日趨激烈,各廠家為了在市場上占有一席之地,除了采用正常促銷手段外,還想方設法搞人情推銷,定高價后的高折扣促銷,以犧牲醋酸質量為內涵的低價銷售等各種手段無所不用其極。凡此種種現象的存在,又確實令一個真正關心醋酸生產健康發展者憂心。
一、它損害了食品添加劑醋酸,進而也損害了配制食醋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國家發布實施條文強制性配制食醋行業標準是為了滿足人們的需求、豐富人民的生活、保障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但由于醋酸生產魚目混珠、泥沙俱下,特別是劣質醋酸的存在,給人們的健康帶來巨大危害,日積月累致人成病,這就會大大阻礙醋酸生產行業和調味品生產行業的健康發展。
二、它反映了生產企業的短期行為,是消費市場不成熟的一種表現,依靠人情、折扣、降低質量、低價銷售,雖然可成在一時,但長此以往卻難以為繼。
三、妨礙了市場健康發展和公平競爭,損害了合法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正當權益,任其泛濫下去就有可能造成優質產品一時間銷售困難,劣質產品反而能在市場上大行其道。]
在生產方面首先肯定的是,醋酸生產的主流是好的,但是存在的問題亦不容忽視。存在的問題主要有:
一、用工業醋酸假冒“食品添加劑醋酸”個別個體小廠在當地騙取各類許可證,買一些大廠副產品或用過的回收工業醋酸進行脫色,濃度不夠時加入鹽酸、磷酸等以增加酸度,到異地低價銷售獲取暴利。銷售對象是一些個體食醋作坊,這類醋酸對人體的危害最大,因為這類醋酸不僅含有添加的有毒、有害無機物,還含些很難說清的有害有機物。
二、在條文強制性標準配制食醋GB10337—2000中明確規定,配制食醋所用的冰乙酸應符合GB1903—1996的規定,即應符合食品添加劑醋酸的要求,那么食品添加劑醋酸又是按什么方法生產呢?在醋酸行業里有對“食品添加劑醋酸”名稱之爭。醋酸的生產方法有兩種:一種是以糧食發酵法制得的乙醇為原料生產的醋酸;另一種是以石油或煤炭為基礎原料制得的乙烯或甲醇為原料生產的醋酸。GB1903—1996規定,“本標準適用于由發酵法生產的乙醇為原料制得的冰乙酸,該產品作為食品酸味劑使用”,所以上面指出的第一種方法生產的醋酸才是符合人們健康要求的食品添加劑冰乙酸,可是一些甲醇合成法醋酸廠卻冒用GB1903—1996標準,理由是它的產品各項理化指標都達到國標要求,并且在調味領域里大肆經銷工業合成醋酸,另有一些企業雖然不引用GB1903—1996標準,但是他們卻拿出了美國FCC法典、鑒于此,筆者有必要作以下論述:
美國白醋(一般發達國家很少食用帶焦糖色食醋)也是采用糧食發酵的,在食醋生產行業中合成醋酸是毫無用處的。既使合成醋酸可做為食品添加劑醋酸,其在食品、飲料中的用量僅為萬分之幾,屬微量添加;真正是“添加劑”成份,對于釀造食醋而言,我國釀造食醋標準中允許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劑,而醋酸在GB2760中又恰好作為食品添加劑,這一巧合為個別醋廠用合成酸生產食醋披上了合法的外衣(釀造食醋標準中規定合成醋酸不能做為食品添加劑)。這極大損害了其它醋廠的利益,也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健康。為了不給違法分子任何可乘之機,筆者建議釀造食醋中允許添加的食品添加劑應把食品添加劑醋酸除外。
三、是不是在配制食醋里就可以加合成醋酸呢?答案是否定的,配制食醋標準規定了釀造成份不低于50%,也就是說配制食醋中配制成份最高可達50%,這里作為食品添加劑的醋酸是百分之幾的含量。已經不是微量使用,而是勾兌,是常量使用,不能說合成醋酸在這個量的情況下,其中微量的有毒、有害雜質對人體無潛在影響。所以真正在配制食醋里用的還應該是以糧食為原料生產的食品添加劑醋酸。
四、一些食品添加劑醋酸生產廠家迫于合成酸低價競爭的壓力,引用了“食用醋酸”或“天然食用醋酸”的名稱,可一些不法生產者群起效之,用一、兩個“假”樣騙來檢測報告,坑害食醋生產廠和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