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物流物品準確、及時寄遞,在辦理物流業務時應重點把握好以下幾個問題。
交接要認真
在交接處理物流物品時,要做到單貨同時發運、中轉交接;各環節在交接時認真點驗、勾挑核對,確保路單與實物相符;在核對的同時要檢驗物流物品外包裝是否完好,避免誤交、漏交以及貨物的損毀、丟失現象。一旦發現問題,須在路單上批注,向業務處理上一環節繕發驗單后,將郵件繼續發往前途(協議客戶另有約定的,則按約定條款辦理)。對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要及時反饋收寄局。
配送要及時
配送員在配送物流物品時要把握以下幾點:
配送時限。遵照物流項目運營方案的要求,在規定時限內及時配送。
配送方式。采取“電話預約,送貨上門”,即與收件人電話預約配送時間,配送員在預約時間內按寄件人指定地址配送,包括短距離搬運、送上樓等服務。
規范作業。配送過程中,配送員均應統一著裝,做到服裝整潔,精神狀態良好,服務言行文明大方,與客戶交接物品時應主動、熱情、禮貌。配送后,適時征詢客戶意見和建議,還可替客戶代辦郵政業務等。
簽收要嚴格
在配送物品時,配送員要確認收件人身份無誤后再辦理交接簽收手續。交接時,要與收件人當面對物流物品進行清點、驗收。雙方確認后,由收件人在配送單上簽署“四要素”,即將收件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物流郵件總件數、收貨具體時間(含年、月、日、時、分),分別填入相應欄目,做到字跡清晰易辨認。收件人簽收時,也可采用經雙方認可并已備案的“收貨專用章”或其他約定方式。對協議寄件人要求的“企業回單”,應按項目運營方案的有關條款辦理簽收手續。
配送后,要及時向客戶和始發局反饋配送信息。為此,在配送完成后,要登錄郵政物流信息系統作簽收反饋;不具備條件的配送局,可通過電話或傳真進行信息傳輸,由上一級郵政物流分公司代為簽收反饋。
在配送物流物品后,配送員要把相關單據帶回,由配送局匯總后妥善保管,依照項目運營方案的相關要求,按時以給據郵件方式寄回始發局相關物流項目運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