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系統可以有多種操作模式,同樣也可以有多種組織形式,按照現行的發展情況,主要是以下三種形式:
1. 以貨主為核心,組織鐵路、海運運輸,即生產企業和商業企業承擔了供應物流的職責。
2. 以鐵路或海運承運人為核心,組織貨源,安排運輸,即生產企業和商業企業將干線運輸外包給承運部門。
3. 以第三方貨運代理為核心,組織貨源并安排全程運輸,實行全程“一條龍”服務。
在整個物流過程中,無論是貨主還是承運人都是必須存在的,由于各自具備的實力不同,致使其所處的地位不同。貨主的優勢在于有實實在在的貨源,而承運人則有物流比備的運輸工具,作為第三方的貨運代理卻可以提供溝通貨主與承運人各種服務,他們各司其職,發揮各自的能力,共同完成一個物流程序。究竟哪種組織形式最好,同樣要經過市場的檢驗,凡是能夠充分發揮各種優勢,創造最大效益的,就能成功并發展壯大。
物流系統中的電子商務
目前,在我國物流業快速發展的促動下,要求電子商務必須盡快完善其管理制度和規則,解決電子商務企業間合作的信譽保障以及安全等問題。 因此,物流體系無論采取何種形式的操作程序和組織形式進行運營,都應首先以市場為導向, 合理進行資源配置,以高科技信息化作為發展的核心手段,打破各部門、各行業和所有制的界限,建立規模合理、專業高效和有較強市場競爭力的物流服務網絡。
現代信息技術的發展為物流的操作打下了準確、快捷的良好基礎。高效的物流設施和運作,離不開每一個物流環節中的電子化管理和快速的電子信息傳遞。在物流系統中充分利用電子商務技術,不僅可以節省人力、物力、財力。還有高效、快捷的優勢,從而降低操作成本。通過網絡聯機操作。還可以隨時跟蹤物流操作進程,多方同時核準操作準確度。因此,電子商務的出現推動了物流體系的發展,而物流體系的不斷健全和完善,也為電子商務的廣泛應用提供了必要條件。物流和電子商務,必然實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依賴,共同并存和發展,才能夠適應市場需要,快速也國際接軌,參與國際市場的競爭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