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和供應商必須明白,在實現消費者愿望和需求方面,他們是合作者而不是對手。對雙方來說,在理念和實踐過程中,滿足消費者需求是最基本也是最具挑戰的任務。如雨后春筍般出現的越來越多的供應商和不斷增加的品類,對零售商而言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為此供應商和零售商在日常運營中建立更緊密關系和取得更好合作效果的關鍵是“專注”和“標準化”。那應該做些什么呢?
精簡供應商
每一個零售商只能和有限的幾個供應商一起合作。如果雙方都擁有共同的目標,服務好消費者,那么他們之間便有可能建立起來良好的合作關系。因此,往往“少即是多”。緊密的合作能使雙方聚焦于市場與客戶需求。再則,通過增加對于某一個供應商的采購量,可以達到整個供應鏈的規模經濟效應。
不斷優化品類
在精簡供應商的同時亦應精簡品類。即便不使用復雜的品類管理技術、零售商也應該每天清點他們的商品品項。滯銷商品和銷售不理想的商品必須被找出并且嚴格地刪除,從而為消費者需要的商品騰出貨架空間。
標準化合同協議
零售商和每個供應商的業務合作是通過法律合同來明確規定的。以透明的方式管理1000個至2000個供應商需要嚴格的標準化管理、績效考核以及內部標桿比較。對于不同級別的供應商(如主要供應商或季節性供應商),必須制定標準化并且易于控制的合同。一定要摒棄那種和供應商簽署個別合同或達成口頭協定的老式做法,因為它不符合現代零售要求。
標準化的談判流程
為了給采購人員更多的時間去完成他們應該先完成的任務,采購談判流程應該標準化,包括談判頻率和內容,只有這樣做,采購人員才能有足夠的時間去分析和管理,以提高各品類的毛利和降低各品類的庫存。
訂貨流程設計
雙方必須清楚地界定采購、訂貨和退貨的責任,以進一步完善供應商—零售商關系。雙方亦都必須對自己需承擔的責任有清晰的認識。這些界定的責任應該通過一系列的關鍵績效考核指標(KPl)來考核,而不僅僅只是考核價格目標。
數據交換與共享
在前面的分析中,我們已經認識到數據共享和數據的準確度對供應鏈運營水平有顯著影響。即使缺乏現代工具,如電子化數據交換系統,零售商和供應商還是應該統一數據交換和更新的方式,并在合同中對于共享方式進行明確說明。
上面提到的方法是非常實用的,而且很容易操作,需要的只是嚴格的紀律和良好的管理。在基礎階段,并不需要非常高級的IT系統來進行復雜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