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企業的物流運輸系統效率究竟有多高?為它提供服務的物流運輸企業是否合格?這些問題和企業的戰略決策息息相關,但是目前很少有人能夠對此給出一個明確的回答。原因很簡單,目前還沒有一套完整的物流運輸系統評價體系,企業很難對不同單位的業務操作效率進行對比。
為此,中國標準化協會物流技術標準化工作組正在制訂一套物流運輸系統評價指標體系,預計在年底前審定。現在正廣泛地在一些運輸企業、制造企業、流通企業、第三方物流企業和專家中征求意見。有關部門希望通過廣泛征求意見,在對企業進行評價的同時,也找出這套評價指標體系的不足,逐步完善和調整,切實做到實用性。 一個直擊物流運輸效率問題關鍵的研究項目日前在北京初步完稿。這個項目就是由交通部物流工程研究中心承擔,科技部“十五”重點項目“現代物流標準體系與關鍵標準研究及制定”之下的“物流運輸系統評價指標體系(JT2002-87)”課題。
這套評價指標體系的誕生,可能會改變整個行業服務水平,提高其透明度。
標準的內容
運輸是物流的主要功能要素之一。按物流的概念,物流是“物”的物理性運動,這種運動不但改變了物的時間狀態,也改變了物的空間狀態。而運輸承擔了改變空間狀態的主要任務,運輸再配以搬運、配送等活動,就能圓滿完成改變空間狀態的全部任務。
從運費來看,運費在全部物流費用中占最高的比例,一般綜合分析計算社會物流費用,運輸費占50%的比例,所以節約的潛力是很大的。因此,提高物流運輸系統的效率和質量,對整個企業的成本和效益是至關重要的。
物流運輸系統評價指標體系的目的,主要是為物流運輸企業、企業的運輸部門對自身運作效率、服務質量的評價。物流運輸服務的客戶也可以通過這套指標體系對企業進行外部評價,通過對各個方面及綜合評價,企業可以認識到自己在同行業中所處的水平,發現自身的問題所在,這樣才能夠有針對性地改進和提高。通過評價,也可以為企業決策提供依據,有利于企業提高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同時也可以為政府管理提供一種科學的手段。
標準的主要內容可以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通過對影響物流運輸系統關鍵因素的分析,按科學性、系統性等原則,從經濟、規模等各個方面確定相應的評價指標,并對評價指標的概念和計算方法做詳細地說明。
因為物流運輸系統是一個很復雜的大系統,所以評價指標體系由評價目標及衡量這些目標的指標,按照內在因果和隸屬關系而構成樹狀層次結構,包括目標層、準則層、指標層三個層次。目標層即為物流運輸系統評價所要實現的目的,準則層即為評價的各個方面,指標層是基礎評價指標的選取,首先是基于主觀分析和經驗對各評價準則進行要素分解,確定反映各要素所需要的指標。結合專家調查的方法,對各項指標的有效性和相關性進行分析和論證,確定評價指標體系的基本框架,這個框架共包括8個方面,25個評價指標。通過廣泛地征求意見和實際應用,課題組將在今年年底前最終確定和完成物流運輸系統評價指標體系。
標準的第二部分對物流運輸系統評價的基準值、評價方法等進行說明,使用戶可以有系統地應用,并很方便地使用該標準。
物流運輸系統的評價一般要經過以下幾個步驟:明確評價目標,分析系統要素,確定評價指標體系,制定評價準則,確定評價方法,進行單項評價、綜合評價,評價結果的分析。通過定量計算,得出各評價指標的實際計算值后,就要通過一定的評價方法,將實際的計算值與評價的基準值相比較,以顯示出現實系統與基準系統的差別。
一般情況下,基準值的設定可采用三種方式,一、以物流運輸系統運行的目標值為基準值,評價物流運輸系統對預期目標的實現程度,尋找實際與目標的差距所在;二、以物流運輸系統運行的前期歷史值為基準值,評價物流運輸系統的發展趨勢,從中發現薄弱環節;三、以同行業的平均水平值或者先進水平值為基準值,評價物流運輸系統在同行業中的地位,從而尋找出改善物流運輸系統的潛力。 物流運輸系統評價可采用的綜合評價方法很多,如個體比較指標加權平均法、功效系數法、模糊綜合評價法等。
標準的實踐
在具體企業的實踐中,企業會面臨許多問題。
首先,雖然該標準盡量力爭做到全面和通用,但由于某些企業有其自身的特點,因此在具體評價時,可以將該標準作為物流運輸系統評價的一般參照系,根據評價主體的不同、評價準則的不同和評價目的的不同,在該體系的基礎上加減組合。例如制造型企業的物流部門,可以重點采用經濟、效率、安全、及時和服務等這幾個方面進行評價,同時對最能反映企業物流運輸質量的方面給予較高的權重。
其次,一些傳統的制造企業、運輸企業還沒有完全意識到物流運輸效率對企業節約成本、提升效率的重要性。也就是說,企業最關心的是完成了多少貨運量,而往往忽視了物流運輸系統的運作效率和可以從中節約的成本。但是,往往因為忽視了這一點,會最終導致企業的效益和服務水平不高。
所以在征求企業對這套評價指標體系意見的同時,也盡量說明物流運輸系統效率的重要性,使企業意識到這一點。
最后,一個比較普遍的問題,就是目前企業物流人才比較缺乏,這里所指的不是具體從事物流運輸操作的人員,而是具有比較扎實的物流、運輸理論基礎,又懂管理的人才。此外,這套評價體系在制訂過程中,力求簡潔、清晰、易懂,使評價人員不經過專門的培訓就能夠容易的理解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