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貨物利益方來說,在物流經營人違反合同時,可能的補救措施有以下幾種:
(1)造成貨損或貨物滅失的,向保險公司索賠,再由保險行使代位求償權向責任人追償;
(2)依物流合同向物流經營人提出賠償請求,再由物流經營人向責任人追償;
(3)直接訂立物流作業分合同的,依分合同向實際履行人追償;
(4)以侵權為由向沒有合同關系的責任人提出賠償請求。
對于貨物利益方來說,在物流經營人違反合同時,可能的補救措施有以下幾種:
(1)造成貨損或貨物滅失的,向保險公司索賠,再由保險行使代位求償權向責任人追償;
(2)依物流合同向物流經營人提出賠償請求,再由物流經營人向責任人追償;
(3)直接訂立物流作業分合同的,依分合同向實際履行人追償;
(4)以侵權為由向沒有合同關系的責任人提出賠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