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裝的基本作用
包裝的基本作用有三種:保護、保存和介紹。包裝應在貯存期間和從制造廠運至消費中心期間,起到保護和保存內部貨物的作用。保護貨物不僅包括防止丟失、損壞和被盜,還包括根據貨物的性質,防止貨物受潮、失火、受到高溫或低溫、氣體、昆蟲等的損害、遭受污染和其它自然風險。包裝對貨物的介紹作用主要取決于形式,涉及諸如尺寸、形狀、顏色、裝飾、等級、名稱等因素。包裝還應符合國際標準,符合國際規范和有關國家法規的要求。
2.貨運代理對包裝和標記的責任
貨運代理本身可以不直接對包裝和標記負責。但是,一些大的貨運代理公司都有自己的包裝部門,可為出口商提供服務。無論如何,貨運代理的建議和指導,對出口商都是極有價值的。貨運代理還可以向出口商推薦高效,可靠的包裝工人。在某些國家還存在著包裝協會等專門機構。在國際范圍內,國際貿易中心(ITC)——設在日內瓦的聯合國代理機構,可以就出口包裝提供協助。國際貿易中心還制定地區性規劃,以加強發展出口包裝的協會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