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進出港口以及在港停泊期間,因使用港口水域、航道、泊位?碼頭、浮筒、錨地等,裝卸和申請港口有關機構提供的各項服務,如引航、拖輪等,按規定要支付的各種費用,統稱為“港口使費”。港口使費是運輸企業運輸成本中的一項重要內容,要節約港口使費,必須對港口使費的內容先有一個大致的了解。
船舶在港口發生的各種費用,大致可分為三類。
1. 有關船舶的費用。這類費用是向船方征收的費用,通常以船舶的總噸位或凈噸位為計費的主要依據。這類費用包括下列方面:
(1) 船舶噸稅。這是國際航行船舶進入港口時,由主權國家海關征收的一種關稅。通常按船舶凈噸位分為若干級別制定稅率,以1個月、3個月或1年為計征期。在一個計征期內,同一船舶不論進港幾次,只收一次噸稅。凡與港口所在國家簽訂的貿易、通航協定中,有“優惠國條款”規定者,可享有最惠國待遇,按優惠稅率計征。
(2) 船舶港務費。這是船舶進出港口和在港停泊期間,因使用港口的水域、航道和停泊地點,應按規定向港口當局交付的費用。有的港口把港務費分成多種費目征收,如疏浚費、港口管理局費、水閘費等。船舶港務費通常按船舶噸位總噸位或凈噸位,以進出港合并征收一次。
(3) 引航費。國際航行船舶進出港口時,一般均是被強制引航的,為此船方必須支付按港口引航規定的引航費。各港的引航費計征辦法也不一致,有的按船舶噸位計收,有的按船舶吃水和噸位雙重因素計收。
(4) 拖輪費、停泊費、系解纜費等。這些費用是由提供這些勞務的管理部門,按規定的費率核收的,除期租船由承租人支付外,一般由船方支付。
(5) 燈標費、檢疫費、結關費等。這些費用由有關的行政管理當局規定,并向船方核收。
除上述費用外,與船舶有關的費用還可包括倒垃圾費、交接船檢驗費、熏艙費、交通費、消防費、代理費等。
2. 有關貨物的費用。這類費用因貨而發生,其數額與貨物的種類及數量有直接關系。它包括貨物港務費、搬運費、堆裝費、平艙費、開關艙費、堆存保管費、駁運費、理貨費等。上述費用除貨物港務費由貨方負擔外,其余費用均應按提單或租船合同規定,由船方或貨方或承租人負擔。
3. 使用服務費。這類費用是根據船方或貨方的申請,由港口提供設備或勞務的機構,按規定的收費辦法計收的。它包括租用各種船舶及各種機械設備、索具、工具、供油、供水、掃艙、看艙、拆裝隔艙壁和其它雜務的費用。
港口使費是運輸成本的主要開 銷項目之一。有些船公司港口使費的支出,占總成本的1/4以上,僅次于燃油費和船舶修理費。因此,節約港口使費,是遠洋運輸企業為降低運輸成本而必須注意的問題。一般來說,船方節約港口使費的途徑可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船方必須了解和掌握各港各種費目的收費規則,及其費率調整情況。
2. 船方應十分注意合理安排船舶在港內的各項作業,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3. 正確掌握船舶進出港時間。應努力爭取白天進出港口,因為各國港口領航、拖輪、系解纜等費用,在夜間、節假日都增收附加費。
4. 船舶進出港前,在可能的條件下,盡可能調平船舶的首、尾吃水,以減少船舶最大吃水。因為有些港口,如日本港口的引航費,是按船舶的總噸位和首、尾最大吃水為準。
5. 正確地申報船舶噸位。船舶噸稅、船舶港務費、燈塔費等都以船舶的噸位為計算依據。對于二層或二層以上全通甲板的船舶,都可在兩舷勘繪三角噸位標志,并用大小不同的兩種噸位,來替代過去遮蔽甲板船的開閉式噸位。當噸位標志沒入水中時,船方應申報大噸位;當噸位標志未沒入水中時,船方應申報小噸位。
6. 合理地積載貨物。爭取各貨艙同時作業,各艙的裝卸時間盡可能取得平衡,以縮短船舶在港時間。
7. 及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減少各種待時費。
8. 船方應認真審核和簽署各項收費單據,防止不應有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