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生物在一定地質時期內的消失。從性質上看,絕滅可分為種系絕滅和終極絕滅。前者是從舊種演變出新種,譜系并未中斷,這是進化過程中的新陳代謝現象,并非真正的絕滅;后者指一個物種的所有群體都消失,譜系中斷,成為真正的絕滅。生物學上所講的絕滅,通常是指終極絕滅。從規模上看,絕滅又有大小之分,標準是某一地質時期內“科”消失了多少,小規模的絕滅,速度較慢,一般屬正常現象;大規模的絕滅,速度很快,許多“科”在較短的地質時期內全部消失。大規模的絕滅一般發生在地質時代交替期間。地史上發生過6次大規模的絕滅。第一次發生在5億年前的寒武絕末期,約有50% 動物的“科”絕滅;第二次在3.5億年前的泥盆紀,約有30%動物的“科”絕滅;第三次在2.3億年前的二疊紀,約有50%動物的科絕滅;第四次在1.8億年前的三疊紀,約有35%動物的“科”絕滅;第五次在6500萬年前的白堊紀末期,規模最大,恐龍、菊石等全部消失;第六次在1萬年前,許多大型的哺乳動物和鳥類都消失了。絕滅的原因很復雜,學者們提出過種種學說來解釋。一般說,主要原因是環境條件發生了劇烈的變化,而生物種群沒有產生出有關的變異來適應變化了的環境,所以絕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