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稱血凝。指在某些條件下(如血液流出血管,或血管內皮損傷),血液由流體狀態變成凝膠狀的血塊。血凝參與止血,因而是機體一種保護性機能。血凝是一系列復雜的化學連鎖反應過程,參與各鏈鎖反應的多種物質稱凝血因子,其化學本質,除鈣離子外,絕大多數為蛋白質,正常情況下,都以無活性的形式存在于血漿中,只有因子Ⅲ來自血管以外的組織。目前已被公認的凝血因子,除血小板外,共有12種。現在國際上統一按凝血因子發現的順序以羅馬數字命名。
參與血液凝固的因子
注:因子Ⅵ已不再認為是一個獨立因子,認為與因子Ⅴ相同而被取消,故未列入表中
血液凝固大致可分三個階段(圖):第一階段,凝血酶原激活物的形成,依其形成途徑,分為內源性凝血系統和外源性凝血系統。外源性凝血系統又稱組織系統凝血,是受傷的組織釋放凝血因子Ⅲ,進入血漿,與因子Ⅶ和Ca2 一起形成復合物,它可催化因子X變成活化因子X(Xa)。Xa、V、Ca2 及血小板磷脂共同形成凝血酶原激活物。內源性凝血系統又稱血液系統凝血,指參與凝血的全部物質都存在于血液中。在動脈粥樣硬化及脈管炎等病理情況下,血管內膜損傷(血液并沒流出血管外,而在血管內凝固形成血栓),血漿中的因子Ⅻ接觸到損傷血管暴露的膠原纖維而被激活,在血小板釋放的血小板因子和Ca2 參與下,相繼激活某些凝血因子(Ⅺ、Ⅸ、Ⅷ、Ⅹ,Ⅴ),共同形成凝血酶原激活物。此后,外源性與內源性凝血過程就無區別了。由于組織損傷后的出血必然伴有血管損傷,所以血液流出體外的凝血過程,既有外源性凝血系統也有內源性凝血系統參與。第二階段,在Ca2 參與下,凝血酶原激活物催化凝血酶原(因子Ⅱ)轉化為具有活性的凝血酶(Ⅱa)。第三階段,在凝血酶、Ca2 和因子ⅩⅢ的催化下,血漿中可溶性的纖維蛋白原轉變為不溶性的纖維蛋白。纖維蛋白呈細絲狀,縱橫交錯,網羅大量血細胞,形成凝膠狀的血凝塊,從血液流出體外起,至出現細絲狀的纖維蛋白所需的時間,稱凝血時,正常為2~8分鐘(玻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