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特定器官分泌的特異性物質,彌散入血液,由血循環運送至遠離的器官(靶器官),調節特定生理過程的速率。隨著對激素傳遞信息的作用及傳遞方式的認識逐步深入,除遠距分泌外,還有旁分泌和神經內分泌,傳統概念已顯不足。激素的廣義概念為:激素是由某種特化的細胞所分泌的傳遞信息的高效能化學物質,經體液傳送,對其它細胞發揮刺激或抑制作用,以調節被作用細胞的機能。按化學結構,激素可分為含氮類激素和類固醇激素。激素的作用可歸納為:直接或間接地加速或抑制體內原有的代謝過程;調節、控制機體的生長、發育和生殖機能;維持內環境恒定;增強機體對有害刺激和環境條件急劇變化的抵抗力或適應能力。激素作用的一般特征為:(1)具有特異性,只選擇性地作用于具有該激素的受體的細胞。其受體能與某激素特異性結合的細胞、腺體、器官,稱為該激素的靶細胞、靶腺、靶器官。(2)為生理調節物質,它加強或減弱靶細胞的功能或物質代謝反應的強度與速度。只“喚起”靶細胞存在的潛勢,不能產生新的功能或新的代謝過程。(3)具有高效能作用,其釋放量少,在血液中含量極微,但對靶細胞的生理功能有很強影響。激素主要在靶細胞、肝、脾進行代謝性失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