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超敏反應。是機體受同一抗原再次刺激后所發生的一種表現為組織損傷或生理功能紊亂的特異性免疫反應。也可以說,變態反應是異常的、有害的、病理性的免疫反應。引起變態反應的抗原物質稱為變應原(allergen)。變應原可以是完全抗原(如微生物、寄生蟲、花粉、異種動物血清等),也可以是半抗原(如藥物和一些化學制劑)。有時變性的自身成分作為自身抗原,也可引起變態反應發生。變態反應的發生可分為兩個階段:致敏階段,當機體初次接觸變應原后,需要有一個潛伏期(1~2周),免疫活性細胞才能產生相應抗體或致敏淋巴細胞,在此期間機體無任何異常反應,但已具備了發生變態反應的潛在能力。變態反應發生階段,當致敏機體再次與同一變應原接觸,變應原與相應抗體或致敏淋巴細胞結合,引起機體生理功能紊亂或組織損傷,也就是異常免疫反應出現,此過程出現較快,少則幾秒至幾十秒,多則2~3天。變態反應發生的原因一是個體的免疫機能狀態;二是進入機體的抗原的性質、純度及途徑等。這兩個因素中主要因素是前者,即個體免疫應答的差異。使用同一種藥物后發生變態反應者只是少數,而且出現的臨床癥狀也不相同:重者可出現過敏性休克,輕者出現蕁麻疹。但也有些變態反應類型,如結核菌素遲發型變態反應與個體差異關系不大。變態反應發生的特點是:必須有變應原的刺激;具有嚴格的針對性,即兩次接觸的變應原必須相同;有一定的潛伏期,必須經歷從致敏到變態反應發生兩個階段;必須有過敏體質者存在。變態反應發生的原因和表現十分復雜,對其分類曾有不同的觀點。但目前大多按照造成免疫病理的機制,將變態反應分為四類:Ⅰ型(速發型)、Ⅱ型(細胞毒型)、Ⅲ型(免疫復合物型)、Ⅳ型(遲發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