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食品加工過程中,添加適量的化學物質,與食品中某些成分作用,使制品呈現良好的色澤,這類物質稱為發色劑或呈色劑。能促使發色的物質稱為發色助劑。
在肉類腌制中最常用的發色劑是硝酸鹽和亞硝酸鹽,發色助劑為L-抗壞血酸(即VC)、L-抗壞血酸鈉及煙酰胺(即VPP)等。
為了使肉制品呈鮮艷的紅色,在加工過程中多添加硝酸鹽與亞硝酸鹽的混合鹽。硝酸鹽在細菌作用下還原成亞硝酸鹽。亞硝酸鹽在一定的酸性條件下會生成亞硝酸。一般屠宰后的肉困含乳酸,pH約在5.6~5.8的范圍,所以不需外加酸即可生成亞硝酸,其反應為
亞硝酸很不穩定,即使在常溫下也可分解產生NO:
3HNO2=HNO3+2NO+H22O
NO會很快與肌紅蛋白(Mb)反應生成鮮艷的、亮紅色的亞硝基肌紅蛋白:
Mb+NO=MbNO
硝酸是氧化劑,它能把NO氧化,因而抑制了亞硝基肌紅蛋白的生成。同時也使部分肌紅蛋白被氧化成高鐵肌紅蛋白。因此,在使用硝酸鹽和亞硝酸鹽的同時并用L-抗壞血酸、L-抗壞血酸鈉等還原性物質,可以防止肌紅蛋白的氧化,同時它們還可以把氧化型的褐色高鐵肌紅蛋白還原為紅色的還原型肌紅蛋白,以助發色。若L-抗壞血酸與煙酰胺并用,則發色效果更好,并保持長時間不褪色。
亞硝酸鹽在肉制品中,對抑制微生物的繁殖有一定的作用,其效果受pH值的影響。尤其是對肉毒梭狀芽孢桿菌有抑制作用,此外,亞硝酸鹽對提高腌肉的風味也有一定的作用。
但亞硝酸與蛋白質代謝的中間產物——仲胺反應生成亞硝胺,例如HNO2與二甲基(仲)胺反應生成二甲基亞硝胺的反應式可表示為:
與胺也有同樣的反應。亞硝胺從動物試驗證明有很強的致癌性。雖然還沒有直接的論據證實由于食品中存在硝酸鹽、亞硝酸鹽及仲胺而引起人類致癌。但是從食品衛生的角度出發,應予以高度重視。在加工肉制品時應嚴格控制亞硝酸鹽及硝酸鹽的使用量(我國規定NaNO3的最大用量為0.5g/kg,NaNO2的用量為0.15g/kg,肉制品中的殘留量,以HNO2計不得超過0.03g/kg)。
美國國際毒性研究中心的化學家發現①,用微波爐燒腌肉,既能保留腌肉津津有味的特點,又無致癌的亞硝胺產生。其原因是微波爐中的腌肉溫度沒有達到亞硝酸鹽轉變成亞硝胺反應的最低溫度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