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氣污染的化學原理比較復雜,它除了與一般的化學反應規律有關外,更多的由于大氣中物質吸收了來自太陽的輻射能量(光子)發生了光化學反應,使污染物成為毒性更大的物質(叫做二次污染物)。光化學反應是由物質的分子吸收光子后所引發的反應。分子吸收光子后,內部的電子發生能級躍遷,形成不穩定的激發態,然后進一步發生離解或其它反應。一般的光化學過程如下:
(1)引發反應產生激發態分子(A*)
A(分子) hv→A*
(2)A*離解產生新物質(C1,C2…)
A*→C1 C2 …
(3)A*與其它分子(B)反應產生新物質(D1,D2…)
A* B→D1 D2 …
(4)A*失去能量回到基態而發光(熒光或磷光)
A*→A hv
(5)A* 與其它化學惰性分子(M)碰撞而失去活性
A* M→A M′
反應(1)是引發反應,是分子或原子吸收光子形成激發態A*的反應。引發反應(1)所吸收的光子能量需與分子或原子的電子能級差的能量相適應。物質分子的電子能級差值較大,只有遠紫外光、紫外光和可見光中高能部分才能使價電子激發到高能態。即波長小于700 nm才有可能引發光化學反應。產生的激發態分子活性大,可能產生上述(2)~(4)一系列復雜反應。反應(2)和(3)是激發態分子引起的兩種化學反應形式,其中反應(2)于大氣中光化學反應中最重要的一種,激發分子離解為兩個以上的分子、原子或自由基,使大氣中的污染物發生了轉化或遷移。反應(4)和(5)是激發態分子失去能量的兩種形式,結果是回到原來的狀態。
大氣中的N2,O2和O3能選擇性吸收太陽輻射中的高能量光子(短波輻射)而引起分子離解:
N2 hv→N N λ<120 nm
O2 hv→O O λ<240 nm
O3 hv→O2 O λ=220~290 nm
顯然,太陽輻射高能量部分波長小于 290 nm的光子因被O2,O3,N2的吸收而不能到達地面。大于800 nm長波輻射(紅外線部分)幾乎完全被大氣中的水蒸氣和CO2所吸收。因此只有波長 300~800 nm的可見光波不被吸收,透過大氣到達地面。
大氣的低層污染物NO2、SO2、烷基亞硝酸(RONO)、醛、酮和烷基過氧化物(ROOR′)等也可發生光化學反應:
NO2 bv→NO· O
HNO2(HONO) hv→NO HO·
RONO hv→NO· RO·
CH2O hv→H· HCO
ROOR′ hv→RO· R′O·
上述光化學反應光吸收一般在 300~400 nm。這些反應與反應物光吸收特性,吸收光的波長等因素有關。應該指出,光化學反應大多比較復雜,往往包含著一系列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