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化學反應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等于反應后生成的各物質的質量總和。也就是說,在化學變化中,反應物的總質量等于生成物的總質量。化學變化只能改變物質的組成或結構,但不能創造物質,也不能消滅物質,所以該定律又叫做物質不滅定律。在任何跟周圍隔絕的體系中,不論發生哪一種變化,它的總質量始終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