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性腦炎是指病毒直接侵犯腦實質而引起的原發性腦炎(由節肢動物傳播的流行性腦炎以及變應性腦炎,接種后腦炎不在本文范圍內)。本病一年四季均有發生,故又稱散發性腦炎。引起腦炎常見的病毒有腸道病毒、單純皰疹病毒、粘液病毒和其他一些病毒。臨床上主要表現為腦實質損害的癥狀和顱內高壓征,如發熱、頭痛、嘔吐、抽搐,嚴重者出現昏迷。但由于病毒侵犯的部位和范圍不同,病情可輕重不一,形式亦多樣。有的病兒表現為精神改變,如整天想睡,精神差,或亂吵亂叫,或不省人事;有的則出現手、腳癱瘓。也由于感染的病毒的種類不同,臨床表現亦有輕有重,預后也各異。輕型病人,甚至危重病人,只要及時治療預后將是良好的;若病情危重又不及來醫院搶救,后果將是嚴重的,可導致死亡或留有嚴重的后遺癥,如癱瘓、智力低下、繼發癲癇等。
臨床表現
1.急性或亞急性起病,常伴發熱,部分患兒有呼吸道或消化道癥狀。 2.有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輕者僅表現為淡漠、嗜睡,重者有神志不清、譫妄、昏迷。較大兒童可出現精神異常,情緒障礙等。 3.顱內高壓征:頭痛、頭暈、嘔吐、肌脹力增高,小嬰兒表現為前囟緊張或隆起,嚴重的顱內高壓可致腦疝,出現呼吸回圈衰竭。 4.腦實質的損害可導致全身性或局限性的抽搐,因病變部位的不同而表現為偏癱、單癱或雙側癱。亦可見顱神經損害征、共濟失調、不自主動作等,多數病兒肌張力增高,腱反射亢進,常有病理神經反射,病變若波及腦膜,可出現腦膜刺激征
診斷依據
1.起病急、常有病毒感染史。 2.出現發熱、頭痛、嗜睡、昏迷、驚厥以及進行性加重的神經精神癥狀。 3.腦脊液的變化:外觀清亮,白細胞數輕度升高(可在30 ̄500×10的6次方/L),早期以中性粒細胞為主,后期以淋巴細胞為主,蛋白輕度增高,糖和氯化物正常。 4.腦脊液分離到病毒可確診。 5.血清中和試驗滴定度在急性期及恢復期相差4倍或4倍 以上。 6.血清補體結合試驗滴定度在急性期及恢復期相差4倍或4倍以上。 7.血凝抑制試驗,恢復期的滴定度較急性期高出或低于4倍以上。 8.免疫熒光抗體檢查陽性。 9.腦電圖示不同程度彌漫性或局限性慢波。
治療原則
1.對癥治療。 2.加強支援療法,保證營養和促進腦功能恢復。 3.抗病毒藥物的應用。 4.加強護理及生命體征的監測。 5.恢復期加強功能鍛煉,使用新療法及高壓氧治療。
用藥原則
1.減輕腦水腫,降低顱內壓,甘露醇用量與間隔時間應視病情需要而定,只能漸停,不能驟停,以防腦水腫反跳。其中可適當靜注速尿與地塞米松以加強脫水。 2.控制驚厥可減少對腦的缺氧性損傷。先用安定靜推迅速止驚,后用苯巴比妥鈉作維持并鞏固療效。 3.抗病毒藥物的應用:阿糖腺甘對單純皰疹性腦炎療效顯著,但須在發病5天內應用。無環鳥甘療效更佳。干擾素、聚肌胞均具有抗病毒作用,但兒童使用劑量不宜過大,療程不宜過長。 4.加強支援療法是促進病情恢復的重要措施。昏迷病人應鼻飼營養物質,并注意水電解質與酸堿平衡。重癥病兒可給予人血白蛋白、血漿、脂肪乳劑、水樂維他等靜脈營養藥。 5.盡快促進腦功能的恢復對預后甚關重要。昏迷者可用胞二磷膽堿,克腦迷、氯脂醒等促進蘇醒;靜滴腦活素、能量合劑、肌注素高捷療等能促進功能恢復;疾病后期可作高壓氧治療;癱瘓者可用新醫新針療法,促進運動功能的恢復。
輔助檢查
1.對典型的病毒性腦炎檢查專案以框限“A”為主。 2.對不典型的病例或疑有并發癥病例檢查框限包括“A、B、C”。
療效評價
1.治愈: (1)臨床癥狀、體征消失,體溫正常。 (2)腦脊液正常。 2.好轉: (1)臨床癥狀、體征接近消失或好轉。 (2)腦脊液接近正常或好轉。 3.未愈: (1)臨床癥狀、體征無改善,體溫不正常。 (2)腦脊液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