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月妊娠系指妊娠滿37周至不滿42周,在此期間內分娩,過程順利,母嬰無并發癥稱正常足月分娩。決定分娩有三個因素,即產力、產道和胎兒。臨產后這三個因素均正常,并能互相適應,胎兒則能在規定的產程時間內經陰道順利娩出。
臨床表現
1.停經滿37周至42周。 2.陣發性宮縮。 3.陰道排出少量血性分泌物。 4.宮縮規則、宮頸口開大、胎頭下降、枕前位、胎心音120 ̄160次/分,骨盆外測量正常。
診斷依據
1.孕足月、規律的宮縮,宮口開大、胎頭下降。 2.初產婦第一產程12 ̄16小時,第二產程1 ̄2小時;經產婦第一產程6 ̄8小時,第二產程在1小時內;第三產程均不超過30分鐘。
治療原則
1.密切觀察產程進展及胎兒變化。 應用胎兒監護儀。2.定時排空膀胱與直腸。 3.破膜后要注意羊水顏色、量并即聽胎心音。 4.肛查、接產要按無菌操作規則。 5.新生兒娩出后要及時清理呼吸道。并行Apgar評分,評分在7分或7分以下者按新生兒窒息進行搶救。 6.胎盤剝盤前忌用手按壓或擠壓子宮或牽拉臍帶。 7.產后要檢查胎盤,胎膜及軟產道。 8.預防產后出血,留在產房觀察2小時。
用藥原則
1.潛伏期休息不好或需與假臨床鑒別時選用用藥框限“A”。 2.繼發性宮縮乏力可從陰道分娩者選用用藥框限的“B”或“C。
輔助檢查
1.一般分娩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疑胎兒宮內缺氧檢查專案包括檢查框限的“A”、“B”。
療效評價
1.治愈:產程正常,母嬰無并發癥。 2.未愈:產程異常需陰道助產或剖宮產結束分娩或母嬰有并發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