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20周后,胎兒在宮腔內死亡,稱為胎死宮內。引起胎死宮內的常見原因有臍帶病變、胎兒畸形、母體病變導致胎盤功能不全供氧不足,使胎兒缺氧死亡。如死胎滯留過久,可引起母體凝血功能障礙,分娩時發生不易控制的產后出血,對產婦危害極大,故及時診斷處理是非常必要的。
臨床表現
1.胎動停止,胎心消失,子宮不繼續增大; 2.子宮底及腹圍縮小,乳房脹感消失、縮小; 3.胎死時間長者;可有全身疲乏,食欲不振,腹部下墜,產后大出血或致DIC。
診斷依據
1.胎動停止,胎心消失,子宮大小與相應妊娠月份不符; 2.超聲檢查示無胎心、胎動,顱骨重疊; 3.X線檢查:胎兒脊柱成角彎曲; 4.羊水甲胎蛋白顯著增高; 5.尿雌三醇含量〈3mg/24小時。
治療原則
1.確診后引產; 2.根據不同病例選擇引產方法;(詳見中、晚期引產); 3.凝血功能障礙者;可用肝素或纖維蛋白原治療; 4.臨產時備新鮮血; 5.抗生素治療; 6.對癥支援治療。
用藥原則
1.胎死宮內以利凡諾經腹羊膜腔內注射引產為主; 2.近足月妊娠死胎者,可單獨使用催產素引產; 3.催產素靜滴引產前可口服乙烯雌酚,以提高子宮肌肉對催產素敏感性。
輔助檢查
1.胎死宮內確診者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疑胎兒畸形致死胎者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C”。
療效評價
1.治愈:死胎排出,產婦無并發癥,無感染。 2.未愈:死胎未排出,出現并發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