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呼吸衰竭是指原有慢性肺部疾病的基礎(chǔ)上,呼吸功能障礙逐漸加重,并由代償發(fā)展成失代償,出現(xiàn)缺氧和/或二氧化碳潴留,從而引起一系列生理功能和代謝紊亂的臨床綜合征。單純低氧為Ⅰ型呼吸衰竭,低氧伴二氧化碳潴留為Ⅱ型呼吸衰竭。
臨床表現(xiàn)
1.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因缺氧引起不同程度的腦水腫,可出現(xiàn)頭痛、煩躁、注意力不集中等,如伴二氧化碳潴留則腦水腫進一步加重,出現(xiàn)嗜睡、意識障礙、瞳孔縮小、撲翼樣震顫、抽搐,甚至可抑制呼吸中樞。 2.心血管系統(tǒng):缺氧早期引起心率增快,血壓輕度升高,心肌嚴重缺氧時出現(xiàn)心率緩慢、心律失常、血壓下降,如伴高碳酸血癥,局部血管擴張,可有多汗、皮膚潮紅,結(jié)膜充血、水腫,洪脈等。 3.呼吸系統(tǒng):呼吸增快,有中樞抑制者呼吸變淺而慢,或不規(guī)則,嚴重時可出現(xiàn)張口呼吸或抽泣樣吸氣。 4.其他:消化道出血,彌漫性血管內(nèi)凝血(DIC)。
診斷依據(jù)
1.有慢性肺部疾病。 2.有缺氧或伴有二氧化碳潴留的臨床表現(xiàn),如呼吸困難、紫紺、精神神經(jīng)癥狀等,并發(fā)肺性腦病時出現(xiàn)球結(jié)膜充血、水腫,視神經(jīng)乳頭水腫,撲翼樣震顫,意識障礙等,嚴重者可有消化道出血。 3.動脈血氣分析:呼吸室內(nèi)空氣的動脈血氧分壓(PaO2)〈8.0KPa(60mmHg)和/或二氧化碳分壓(PaCO2)〉6.6KPa(50mmHg)。
治療原則
1.保持呼吸道通暢:解除支氣管痙攣,止咳、祛痰,病情嚴重、神志模糊者可行氣管插管或切開。 2.氧療:對Ⅰ型呼吸衰竭可使用高濃度的氧或高頻噴射通氣,使PaO2維持在8KPa水平以上,Ⅱ型呼吸衰竭須用持續(xù)低流量吸氧,即吸氧濃度為(24~28%)。 3.使用呼吸興奮劑。 4.人工呼吸機輔助呼吸:對嚴重缺氧伴二氧化碳潴留患者,意識障礙進行性加重,應(yīng)及時氣管插管或氣管切開使用呼吸機輔助呼吸,切勿延誤時間。 5.控制感染。 6.糾正電解質(zhì)及酸堿失衡。 7.利尿、脫水:一般以小劑量、短程使用。 8.使用強心劑:呼吸衰竭伴心力衰竭時須慎用洋地黃類強心劑,使用小劑量作用快,排泄快者。 9.腎上腺皮質(zhì)激素的應(yīng)用:病情嚴重者可短期使用。 10.積極治療并發(fā)癥。 11.其他:補足熱量,加強營養(yǎng),支持療法。
用藥原則
1.根據(jù)病人的病情和痰細菌培養(yǎng)的結(jié)果選用抗生素。 2.Ⅱ型呼吸衰竭患者可選用呼吸興奮劑,如:尼可剎米、洛貝林等。 3.雷尼替丁可防治消化道出血。 4.合并心力衰竭者見“慢性肺原性心臟病”。
輔助檢查
1.對一般慢性呼吸竭患者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肺功能檢查可使病情穩(wěn)定后作; 2.有并發(fā)癥者或須做鑒別診斷時可選檢查框限“B”和“C”。
療效評價
1.治愈:呼吸困難減輕,肺性腦病癥狀消失,呼吸道感染控制,吸空氣時PaO2>=8.0KPa(60mmHg),PaCO2接近正常范圍。 2.好轉(zhuǎn):臨床癥狀好轉(zhuǎn),血氣測定值改善。 3.未愈:癥狀、體征及血氣值無改善或加重。
臨床表現(xiàn)
1.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因缺氧引起不同程度的腦水腫,可出現(xiàn)頭痛、煩躁、注意力不集中等,如伴二氧化碳潴留則腦水腫進一步加重,出現(xiàn)嗜睡、意識障礙、瞳孔縮小、撲翼樣震顫、抽搐,甚至可抑制呼吸中樞。 2.心血管系統(tǒng):缺氧早期引起心率增快,血壓輕度升高,心肌嚴重缺氧時出現(xiàn)心率緩慢、心律失常、血壓下降,如伴高碳酸血癥,局部血管擴張,可有多汗、皮膚潮紅,結(jié)膜充血、水腫,洪脈等。 3.呼吸系統(tǒng):呼吸增快,有中樞抑制者呼吸變淺而慢,或不規(guī)則,嚴重時可出現(xiàn)張口呼吸或抽泣樣吸氣。 4.其他:消化道出血,彌漫性血管內(nèi)凝血(DIC)。
診斷依據(jù)
1.有慢性肺部疾病。 2.有缺氧或伴有二氧化碳潴留的臨床表現(xiàn),如呼吸困難、紫紺、精神神經(jīng)癥狀等,并發(fā)肺性腦病時出現(xiàn)球結(jié)膜充血、水腫,視神經(jīng)乳頭水腫,撲翼樣震顫,意識障礙等,嚴重者可有消化道出血。 3.動脈血氣分析:呼吸室內(nèi)空氣的動脈血氧分壓(PaO2)〈8.0KPa(60mmHg)和/或二氧化碳分壓(PaCO2)〉6.6KPa(50mmHg)。
治療原則
1.保持呼吸道通暢:解除支氣管痙攣,止咳、祛痰,病情嚴重、神志模糊者可行氣管插管或切開。 2.氧療:對Ⅰ型呼吸衰竭可使用高濃度的氧或高頻噴射通氣,使PaO2維持在8KPa水平以上,Ⅱ型呼吸衰竭須用持續(xù)低流量吸氧,即吸氧濃度為(24~28%)。 3.使用呼吸興奮劑。 4.人工呼吸機輔助呼吸:對嚴重缺氧伴二氧化碳潴留患者,意識障礙進行性加重,應(yīng)及時氣管插管或氣管切開使用呼吸機輔助呼吸,切勿延誤時間。 5.控制感染。 6.糾正電解質(zhì)及酸堿失衡。 7.利尿、脫水:一般以小劑量、短程使用。 8.使用強心劑:呼吸衰竭伴心力衰竭時須慎用洋地黃類強心劑,使用小劑量作用快,排泄快者。 9.腎上腺皮質(zhì)激素的應(yīng)用:病情嚴重者可短期使用。 10.積極治療并發(fā)癥。 11.其他:補足熱量,加強營養(yǎng),支持療法。
用藥原則
1.根據(jù)病人的病情和痰細菌培養(yǎng)的結(jié)果選用抗生素。 2.Ⅱ型呼吸衰竭患者可選用呼吸興奮劑,如:尼可剎米、洛貝林等。 3.雷尼替丁可防治消化道出血。 4.合并心力衰竭者見“慢性肺原性心臟病”。
輔助檢查
1.對一般慢性呼吸竭患者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肺功能檢查可使病情穩(wěn)定后作; 2.有并發(fā)癥者或須做鑒別診斷時可選檢查框限“B”和“C”。
療效評價
1.治愈:呼吸困難減輕,肺性腦病癥狀消失,呼吸道感染控制,吸空氣時PaO2>=8.0KPa(60mmHg),PaCO2接近正常范圍。 2.好轉(zhuǎn):臨床癥狀好轉(zhuǎn),血氣測定值改善。 3.未愈:癥狀、體征及血氣值無改善或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