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染性休克又稱中毒性休克,是由病原微生物(細菌、病毒、立克次體、原蟲與真菌等)及其代謝產物(內毒素、外毒素、抗原抗體復合物)在機體內引起微循環障礙及細胞與器官代謝和功能損害的全身反應性綜合征。 感染性休克多發于老年人、嬰幼兒、慢性疾病、長期營養不良、免疫功能缺陷病人;惡性腫瘤或手術后體力恢復較差等。常見于革藍氏陰性桿菌感染、中毒性菌痢、中毒性肺炎、暴發型流行性腦脊髓膜炎、革蘭氏陽性球菌敗血癥、暴發型肝炎、流行性出血熱、厭氧菌敗血癥、感染性流產等。休克晚期死亡率較高
臨床表現
1.原發疾病的臨床表現。 2.不同部位感染的臨床表現:如細菌性心內膜炎、呼吸道感染。 3.感染性休克的臨床表現。 早期:寒戰、體溫驟升或驟降、血壓正常或稍偏低、脈壓差小,面色蒼白,唇輕度發紺、呼吸深而快、尿量減少; 中期:低血壓(收縮壓在80mmHg以下)和酸中毒,呼吸淺快,心率快,心音低鈍,煩躁不安、嗜睡。 晚期:血壓持續偏低或測不出,可發生彌漫性血管內凝血,表現為皮膚、粘膜和內臟出血,常同時出現肺、腎、心、肝、腦等多器官功能損害、衰竭。
診斷依據
1.感染的依據,白細胞增高常>15-30×10的9次方/L,并有核左移,大多數可找到感染病源; 2.休克的診斷,體溫驟升驟降、神志的改變、皮膚的改變、收縮壓低于80mmHg。
治療原則
1.控制感染,早期、足量、聯合地靜脈應用有效的抗生素,積極處理原發感染源; 2.補充血容量; 3.糾正酸中毒; 4.血管活性藥物的應用; 5.腎上腺皮質激素的應用; 6.保護重要臟器的功能。
用藥原則
1.抗感染首選青、鏈霉素。 2.嚴重者,可聯合選用有效、作用強的抗生素,或依病原培養選用敏感的抗生素。 3.合并厭氧菌感染者,首選滅滴靈。 4.肝、腎功能損害者,應選用適當的抗生素或調整抗生素的劑量。 5.采取綜合治療,加強對原發病的治療。
輔助檢查
1.以檢查框限“A”為主; 2.病情嚴重或診斷病因不明者,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或“C”。
療效評價
1.治愈:癥狀體征消失,休克糾正,感染完全控制,各項檢測指標正常。 2.好轉:癥狀體征改善,休克基本糾正,感染基本控制,各項檢測指標趨于正常。 3.未愈:癥狀體征未改善,各項檢測指標未改善。
臨床表現
1.原發疾病的臨床表現。 2.不同部位感染的臨床表現:如細菌性心內膜炎、呼吸道感染。 3.感染性休克的臨床表現。 早期:寒戰、體溫驟升或驟降、血壓正常或稍偏低、脈壓差小,面色蒼白,唇輕度發紺、呼吸深而快、尿量減少; 中期:低血壓(收縮壓在80mmHg以下)和酸中毒,呼吸淺快,心率快,心音低鈍,煩躁不安、嗜睡。 晚期:血壓持續偏低或測不出,可發生彌漫性血管內凝血,表現為皮膚、粘膜和內臟出血,常同時出現肺、腎、心、肝、腦等多器官功能損害、衰竭。
診斷依據
1.感染的依據,白細胞增高常>15-30×10的9次方/L,并有核左移,大多數可找到感染病源; 2.休克的診斷,體溫驟升驟降、神志的改變、皮膚的改變、收縮壓低于80mmHg。
治療原則
1.控制感染,早期、足量、聯合地靜脈應用有效的抗生素,積極處理原發感染源; 2.補充血容量; 3.糾正酸中毒; 4.血管活性藥物的應用; 5.腎上腺皮質激素的應用; 6.保護重要臟器的功能。
用藥原則
1.抗感染首選青、鏈霉素。 2.嚴重者,可聯合選用有效、作用強的抗生素,或依病原培養選用敏感的抗生素。 3.合并厭氧菌感染者,首選滅滴靈。 4.肝、腎功能損害者,應選用適當的抗生素或調整抗生素的劑量。 5.采取綜合治療,加強對原發病的治療。
輔助檢查
1.以檢查框限“A”為主; 2.病情嚴重或診斷病因不明者,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或“C”。
療效評價
1.治愈:癥狀體征消失,休克糾正,感染完全控制,各項檢測指標正常。 2.好轉:癥狀體征改善,休克基本糾正,感染基本控制,各項檢測指標趨于正常。 3.未愈:癥狀體征未改善,各項檢測指標未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