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覺系統發生病變時出現的聽力減退或聽覺障礙。聽覺功能完全喪失稱為全聾,聽覺功能部分喪失稱為重聽。聾一般是指不能聽到正常音頻范圍內正常人應該聽到的相應強度的聲音。聾既可以表現為對聲音的聽力發生障礙,也可以是對語言的理解力發生障礙,后者常見于中樞性病變。視病變發生的部位不同,耳聾可分為三類:①傳導性耳聾:聽覺系統的傳音部分(外耳、中耳)出現病變,可見于外耳、 中耳的畸形與堵塞,中耳炎等。②感音性耳聾:耳蝸螺旋器、聽神經或大腦聽覺中樞受損,不能或只能部分感受傳入的聲音。常由急性傳染病和藥物中毒損害引起。③混合性耳聾:聽覺系統的傳音與感音(神經)兩部分均有病變所致。耳聾患者可借助人工裝置如助聽器、電耳蝸來彌補。助聽器實質上是一個擴音裝置,它能將聲波轉變為電信號,經放大后再圍變為聲波輸入耳內。電耳蝸亦稱電子耳,其工作原理是在耳蝸內埋植電極,接受聲波刺激后能興奮聽神經并產生神經沖動傳入大腦聽中樞而獲得聽覺。裝配電子耳者可感受環境中的簡單聲音但不能聽懂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