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人和動物某些細胞合成和分泌、能調節機體生理活動的特殊物質。“激素”一詞來源于希臘文,意為“奮起”或“激起”。現在把凡是通過血液循環或組織液起傳遞信息作用的化學物質,都稱為激素。激素的分泌量均極微,為毫微克(十億分之一克)水平,但其調節作用均極明顯。激素作用甚廣,但不參加具體的代謝過程,只對特定的代謝和生理過程起調節作用,調節代謝及生理過程的進行速度和方向,從而使機體的活動更適應于內外環境的變化。激素的作用機制是通過與細胞膜上或細胞質中的專一性受體蛋白結合而將信息傳入細胞,引起細胞內發生一系列相應的連鎖變化,最后表達出激素的生理效應。激素的生理作用主要是:通過調節蛋白質、糖和脂肪等物質的代謝與水鹽代謝,維持代謝的平衡,為生理活動提供能量;促進細胞的分裂與分化,確保各組織、器官的正常生長、發育及成熟,并影響衰老過程;影響神經系統的發育及其活動;促進生殖器官的發育與成熟,調節生殖過程;與神經系統密切配合,使機體能更好地適應環境變化。研究激素不僅可了解某些激素對動物和人體的生長、發育、生殖的影響及致病的機理,還可利用測定激素來診斷疾病。許多激素制劑及其人工合成的產物已廣泛應用于臨床治療及農業生產。利用遺傳工程的方法使細菌生產某些激素,如生長激素、胰島素等已經成為現實,并已廣泛應用于臨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