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電或雷擊是由于人體直接接觸電源,受到一定量的電流通過人體致使組織損傷和功能障礙甚至死亡。觸電時間越長,機體的損傷越嚴重。低電壓電流可使心跳 停止(或發生心室纖維顫動),繼之呼吸停止。高壓電流由于對中樞神經系統強力刺激,先使呼吸停止,再隨之心跳停止。雷擊是極強的靜電電擊。 高電壓可使局部組織溫度高在2000-4000度。閃電為一種靜電放電,在閃電一瞬間的溫度更高,可迅速引起組織損傷和“炭化”。肢體肌肉和肌腱受電熱灼傷后,局部水腫,壓迫血管,常伴有小營養血管閉塞,引起遠端組織缺血,壞死
臨床表現
1.觸電后輕者驚嚇、心悸、面色蒼白、頭暈、乏力。重者立即出現昏迷、強直性肌肉收縮、休克、心律失常、心跳及呼吸極微弱呈假死狀態或心臟驟停、呼吸停止、出現紫紺。 2.電擊部位皮膚的電灼傷、焦化或炭化,并有組織壞死。如從高處跌下,可伴有腦震蕩,頭、胸、腹處傷或四肢骨折。 3.并發癥有失明或耳聾、精神失常、肢體癱瘓、外傷或骨折、局部繼發感染。
診斷依據
1.有觸電或被雷、電擊傷史。 2.輕型觸電表現為精神緊張、面色蒼白、表情呆滯、呼吸心跳加速和乏力;重型立即出現昏迷、強直性肌肉收縮、休克、心律失常、心跳呼吸極微弱呈假死狀態。 3.電擊部位皮膚電灼傷、焦化或炭化,并有組織壞死。 4.心電圖可有心肌損傷、心律失常,嚴重者出現心室纖維顫動及心跳停止轉。
治療原則
1.迅速切斷電源,拉開電閘或用木棍、竹竿等不導電物將電源與病員分開。 2.立即行人工呼吸,心跳停止時,應立即施行心外或心內按壓。并堅持不懈,至復蘇或出現尸斑時為止。 3.處理灼傷和外傷,預防感染。 4.糾正心律失常。
用藥原則
1.輕型者以口服安定為主。 2.呼吸停止病例進行人工呼吸、輸氧,同時靜滴可拉明和洛貝林。有條件可應用呼吸機輔助呼吸。 3.心律失常病例可根據類型選用異搏定、西地蘭、心律平等藥物。用藥治療無效,可以應用同步直流電復律。 4.心搏停止病例,即行心臟按壓。有心室顫動患者,進行電除顫或起搏處理。 5.對肢體受電壓電熱灼傷,大塊軟組織灼傷引起的局部水腫和小營養血管內血栓形成,可使遠端肢體發生缺血性壞死的病例,需要進行筋膜松解術,減輕灼傷部位周圍壓力,改善遠端肢體血液回圈。 6.對高鉀血癥病例,可用10%葡萄糖酸鈣或5%碳酸氫鈉靜注。 7.對肢體發生缺血性壞死病例,要用抗菌素和支援對癥治療,療程根據病情決定。
輔助檢查
1.對輕型者檢查專案以檢查框限“A”為主; 2.對重型和有合并癥者檢查專案可包括檢查框限“A”、“B”或“C”。
療效評價
1.治愈:癥狀體征消失,無合并癥或后遺癥。 2.好轉:癥狀體征消失,有合并癥或后遺癥。 3.未愈:呼吸心跳無恢復,死亡。